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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云给她擦了擦眼泪,哄到:“别哭了,咱们看看里面有没有认识的人,让人家帮我们买两份好不好。”

这个大集来的不仅仅是乡里人,还有很多县城的老太太过来捡漏,本来大家都慢条斯理的货比三家,可是这个地方的糖确实比其他地方便宜,而且带过来的货也不多,这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伙可不就抢上了。

“你们是不是也要买糖,我这边多买了两份,你们要不要?”

张建强刚刚一眼就看到了这两个人,主要是她们两造型太独特了。

看着是乡下的姐姐带着妹妹来逛街的,两人手绑着手,在这糖摊子外面站了好久,看到姐姐的样子是想进去买糖,可是人太多,又担心妹妹,就一直没去成那样子。

所以张建强在买糖的时候,就特意多买了两份,他想着:要是这姐姐要,那就换两份儿给她们,要是她们不要,多买两份自家也吃的过来。

这恰恰解决了郝云的问题,她赶紧拿了四毛钱给对方,连声道谢,然后才接过两份糖,妥帖的放在背篓里。

解决了一件难事,郝云这会儿心情很好:“小乖乖,咱们已经买好糖了,那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没有的话咱们就这么一路逛过去吧。”

“我听郝云姐姐的。”小姑娘也软乎乎的回答。

两人就这么从街头逛到了街尾,碰到感兴趣的,就凑上去看一看,要是价格不贵就买下来,遇到人多的摊位,两个人都不会去凑热闹,所以不到十一点,就把整个集市都给走了一遍。

买了小半背篓的东西,郝云干脆带着小姑娘回去了,走到半路的时候还幸运的搭了邻村人的牛车。

上午逛了街,下午自然就要去看看猪和兔子了。

还别说,兔子这种东西适应得可真快,捉回来之后都没过两天,就开始胡吃海喝了。

看来不用自己出去寻食的日子是美得很啊。

郝云期待它们能够快点产下小兔子,更是喂养得很精心,虽然她自己没有时间,不过现在郝云手里有钱,家里有零嘴,就干脆把弟弟给雇佣了过来。

给他十颗糖,让他带着小伙伴一起去收割了水稻的田地里找野菜,那种野菜兔子特别喜欢,每次弄一大背篓回来就够兔子吃两三天的。

不到十天,这几只兔子就养得油光水滑,和当初在稻田里偷吃稻谷的时候一样肥硕。

郝云养这些兔子也不是为了吃肉,她不记得是听谁说过,这兔子繁殖是最快的而且生得多,不需要人们花费太多的心思就能养好。

郝云觉得养兔子非常适合村子里的老人,她们年纪大了,身上病痛多,地里的活自然做不了,可是养兔子不难,甚至比养鸡养鸭还容易。

而且她已经想好了,等她亲自接生出第一批兔子,就偷偷用异能养一只作为总管兔,到时候明面上是那些老人来养,但是真正的管理就是这只总管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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