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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好几天都没有他的消息,原来是来了港城。简柠可以想象出当时的场面,他端着红酒,旁边是衣香鬓影的美人,软玉馨香……

服务员端上来一杯鸳鸯,打断了简柠的联想。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长呼一口气,认命地打开pad修图,打算继续和画手磨到底。

…………

在年会前,言聿卿抽空去了一趟港城。给外公过完生日后,他匆匆地奔赴另一个场子。

在这座城市的角落里,有个金发少年坐在架子鼓前,有节奏地敲击,短发贝斯手适时地加入进来。

音乐声在门被推开后戛然而止。

染金毛的Jeff在看到来人时,惊喜道:“Archer,总算又见到你!”

“老伙计,夹band吗?”言聿卿用地道的粤语回应。

Jeff是个特立独行的家伙,大学时组过乐队,毕业后毅然决然从金融业辞职,混迹在大大小小的场子里。

钱赚得多了,事业达到一定的高度,就会追求特别理想的东西。

两人认识,还源于一次Jeff的乐队在国外巡演,主唱突然间闹失踪。没办法下,拉了嗓音条件优越的言聿卿过来救场。

后来那次,居然是Jeff的乐队举办得最成功的一次小型音乐会。

之后他几度邀请言聿卿加入乐队,都被否掉了,才铩羽而归。没想到这次,言聿卿主动说要过来练唱,Jeff简直喜出望外,就怕没直接出来迎接好友。

“老同学,你仲得唔得噶?”

“试下埋知咯?”

几个人当下就试了一首歌,一曲终了。Jeff仍然意犹未尽,又说,今晚我们在兰桂坊有场show,不介意的话,过来玩。

华灯初上,港城兰桂坊又是另一番风景。

Jeff一行人背着乐器,从城市另一端来到这一端,开始表演。

言聿卿到了稍晚时间才到,那时酒吧里已经人声鼎沸。满场子红男绿女,他寻了一个位置坐下,叫了一杯威士忌不加冰。

Jeff在场上看到言聿卿,兴致勃勃给他招手,开始了一段精彩solo,博得满堂喝彩。

在叫好中,夹杂着门口风铃清脆的声音,又有人进来酒吧,走在前面是一名长发男子,后面跟着一个穿T恤牛仔裤的女孩子。

两人在一个圆桌前入座,男子叫了一打啤酒,女孩子叫了橙汁。

简柠不知道画手居然约的是这样的地方,人声吵杂,还有乐队演奏,她拿出pad,试图把话题带到人物上。

画手并不领情,他不过是无意中说起自己会来兰桂坊,没想到被lab的人追着到这里,对方是个娇滴滴女孩子,走一步跟一步,居然就跟到了酒吧里。

他开了一只啤酒,眯着眼听乐队演奏。见对方还要卖力解释,索性把开瓶器放在桌上:“省点力气吧,我不会同意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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