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9页(2 / 2)
就是那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荣良工的锅。
锅里是还热气腾腾的香味十足的酸菜鱼!
没错,就是酸菜鱼!
一锅的让人咽口水的酸菜鱼!
这酸菜鱼,当然不是厨房杀手邬琪华煮出来的,而是荣良工做出来的。
过完年,时间就进入三月份了,春天也慢慢来了。
唔……不止是季节的,还有邬琪华的,这锅酸菜鱼就是证据!
苏梨本身就喜欢吃酸菜鱼,荣良工这做得好吃,那就吃得更香了。
本来因为小陌要走,而有些胃口不好的苏梨,吃到这酸菜鱼后,倒是精神了不少,而且还吃了……三碗饭。
要不是邬生怕她撑了胃拦着,苏梨可能会吃第四碗。
因为酸菜鱼实在太和她的口味了,“真是太好吃了。”
苏梨摸了摸肚子瞅瞅邬琪华,“怪不得妈总说不用我做饭了,原来是找到了更好吃的。”
苏梨嘿嘿笑。
她自觉她一语成谶了,虽然邬琪华不承认,可是她和荣良工越来越熟,交集越来越多是事实。
如同之前大家想的一样,荣良工的这口锅……真没真正回到他手里了,算是成了邬家的了。
过年的时候,邻居家多走动走动,胡同里都基本认识荣良工了,也算半熟了起来。
听说荣良工的工作单位,还是科学家后,胡同里的人,不管是谁都肃然起敬啊。
就算苏梨他们之前开过玩笑,对荣良工也是非常尊敬的,邬琪华也是。
大家都用惊奇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个科学家,总想办法和他说两句话,或者让孩子去和他说两句话,好像这样孩子就会变聪明一点似的。
荣良工虽然极力做出很熟悉人情世故的样子,可实际上本人非常木讷内向,根本吃不消众人的热情崇拜。
好在他这人性子好,大家让帮忙,都基本不推辞。
一个过年下来,他家里经常有胡同里的孩子,都是被赶到他家请他教一教功课什么的,成了胡同里的吉祥物和老好人。
这些原本都挺正常,邬琪华和荣良工也不算太相熟,就那样吧。
真正相熟起来还是开始上班之后。
过完年,邬琪华和荣良工也上班了,可邬琪华打死也想不到,荣良工竟然是个……路痴。
是痴到那一种换了个住处就找不到家甚至找不到工作地,无可救药的那种路痴,或者叫路盲更合适。
邬琪华第一天上班回来后,在离家隔了两条街的胡同,看到荣良工在那转悠。
邬琪华看到他没多想就打招呼,“荣良工,在这有事办啊?”
她坐在车里打招呼。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