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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鸡同鸭讲沟通一回,以老子咆哮儿子摔电话结束。

  直到下午,卫晓风再次转发了律师事务所的微博,法院的立案文件,且有律师事务所说明,相关专业人员已经介入,核定卫晓风因此次诽谤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这一下不仅网民哗然,李唯终于清醒过来。

  艹,这bitch真敢!

  卫晓风的粉丝威风从有些惶然定下心来,在网络上四处奔忙,我们晓风眼光不好看错了渣男,眼光不好和她本人行为不端是两码事。

  吃瓜群众眼睛也挺亮,在妙妙等人的协助引导下,有一条先上了热门。

  前几天那个被拍到视频的女明星声称要追究传播人法律责任,她的律师写的是,传播者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

  卫晓风掌嚯李唯的新闻一出来,那边就从雷声大雨点小立刻转到偃旗息鼓,没看见后续了。

  有人出来仔细解释,这个律师函的写法用词有讲究。

  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是什么意思,做的事情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侵犯了对方的隐私,即,这事儿可能是真的,但是是别人的隐私,未经允许不能传播。传播了是违法的!

  而具体指出了诽谤,那就不一样了,虽然诽谤是侵害名誉权的一类,但是敢说侮辱诽谤,那一定是造假。即,根本没有这件事,胡编乱造才叫诽谤,结果也是侵害别人的名誉。

  从这两个用词,你们自己品品,一真一假很明显了。

  再一个,卫晓风强调找人核定因为被诽谤造成的经济损失,她为了什么呢?我国刑法和民法里面都有对侵害名誉、诽谤罪的描述,刑事和民事的区别,就看情节严重与否。

  网民们恍然大悟,卫晓风这是要搞死李唯啊,这是真恨了,不死不休呢。

  但是反过来想想,她不反抗,就被李唯坑死了,对方先动的手,不还手难道等死吗?

  这些舆论倾向,一半是妙妙等人负责引导的,一部分是网民们自行发散衍生的。

  从昨天夜里卫晓风那些照片被甩出来,猥琐男水军主场使劲儿泼脏水,到现在网民泾渭分明开始讨论法条、讨论舆论监督、讨论互联网传播怎么定罪。

  情势已经开始向着对卫晓风有利的方向去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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