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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工在上京城闺中女子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并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子:“……配吗?”
*
李书锦初来府里时,李艳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让李书锦跟着沈至欢,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和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的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却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现在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
楚夏站在沈至欢旁边,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儿其实还挺大的。”
沈至欢轻哼了一声,精致的面容透出几分嘲讽来:“能不大吗?”
毕竟轩月阁原本就不是为了李书锦建的,而是为她建的。
沈至欢如今住的应月阁原本是沈长宁住的地方。她幼时一直同沈长宁住在一起,沈长宁比她大了七岁,又尤其疼爱这个妹妹。李书锦被送来的时候,轩月阁才刚刚完工,沈至欢年纪还小,不想同沈长宁分开,就没有搬出去。
谁知反倒在李氏的要求下便宜了李书锦。
这段过往楚夏也知晓,她叹了口气,低下头嘟囔道:“也不知道沈伯伯怎么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
话才说一半,外头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沁兰快步从外院走进来,弓着身子同沈至欢和楚夏请了个安。
沈至欢问:“何事如此匆忙?”
沁兰脸色有些难看,道:“小姐,是夫人,他听说您将轩月阁给…住以后大发雷霆,一定让您去见她。”
沈至欢面上没什么表情,哦了一声,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沁兰深知沈至欢的性子,未曾多说什么,福了福身子退下了。
沁兰退下以后,楚夏许是见沈至欢神色不虞,便有意调解气氛道:“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且就当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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