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03(1 / 2)

加入书签

快地决定了,我去给你拿衣服。”

  五分钟后,明礼一身笔挺整齐的警服从卧室出来,喜滋滋地等待着客厅里的两个人夸奖,但是显然,客厅里的两个人眼睛都不在他身上,而是在他手上。

  一件军绿大衣。

  “就这一件合适的。”明礼摸着良心说,“你凑合穿吧。”

  顾哲:“……”

  儿子们的电话一个挨着一个来,说一切准备就绪,就差新郎官了,爸爸再不去,新娘就跑了。

  “走走走。”明礼把军绿大衣撂在顾哲身上,开始赶客,“没时间了。”

  陆天枪叮嘱:“老大,戒指带着了吧,求婚戒指。”

  明礼拍口袋:“这个不能忘。”

  顾哲拎着军绿大衣起身,默默套在了身上。

  挺……暖和。

  “暖和吧。”明礼瞧了他一眼,又对陆天枪说,“待会儿你们拍照录像。”

  陆天枪嘀咕:“不是说好了让顾哥哥拍照吗?嫂子也说过,他以前得过摄影大奖。”

  明礼:“他有伤在身,别累着。”

  让他拍照?我让他穿成这样,他能拍我点儿啥好?怕是从头到尾,连个正脸都不会有!

  陆天枪看着身穿军绿大衣的顾哲,挠了挠头说:“我怎么觉得,军大衣会引领今年的时尚潮流?”

  明礼睇了眼顾哲的背影。

  操。

  为!什!么!不!像!民!工!

  *

  市局大厅里,简意被一堆儿子们围住嘘寒问暖,怕她无聊,他们还很贴心地送上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

  简意看到这些东西,只想来一句:你们各位,把腿让一让。

  我就是来当个没有编制的顾问,就算以后是同事兼老大女朋友,你们也用不着这么热情吧。

  “老大来了。”有人喊了声。

  刚才还把简意围得密不透风的人群,呼啦一下,自动让开一条道。

  明礼手捧一大束红玫瑰,警服笔挺,一脸庄重地大跨步过来。

  简意心跳剧烈加速,她放下水杯,从椅子上缓缓站起来,手心出了一层汗,此时此刻只有一个念头:今天涂了指甲油,刚才被一堆儿子们围着心烦意乱,自己郁闷抠指甲玩,貌似抠掉了好几块指甲。

  左手还是右手?

  丑死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明礼草你大爷,你为什么不提前说!!!

  你会不会忘记拿戒指?求求你把戒指弄丢了吧。

  简意转念又一想,以明礼的尿性,就算把戒指弄丢,他也会现场拽着一支玫瑰,把玫瑰圈成个圈,强制套在她手指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