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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买猪头肉回来。”
闫雷霆的模样和外界传言的相差无几,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壮汉,万金枝说的关灯就找不到人那真是瞎说,他这小麦色的肌肤放到后世就是最迷人最健康的颜色,就是摆在现在,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也好这口,强壮的男人才能让女人有安全感。
闫肃的个头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的,只是比他爸还矮了一个头,不过他还年轻,有更多成长的空间。
作为闫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闫肃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接触农场里养殖的牲畜,再大些,除了读书的日子,放学回家或是双休日,也和爸爸泡在农场里,可以说闫家男人该学的技术,他也已经学了大半了。
他买了卤味回到家的时候,闫老屠已经做好午饭了,大男人比较糙,一张八仙桌上就摆着一盆炒花生米,一盘白切肉,以及一盘清炒白菜,最引人注目的估计要数一缸白米饭了,真的是缸,比盆还高了一截。
白米饭正冒着热气,显然刚做晚饭没多久。
闫雷霆年轻的时候就爱喝点小酒,当初他媳妇还活着的时候还会说他几句,媳妇死了没人管了,这毛病也就一直没改。
不过他把着一个度,每餐就喝三两白的,不多喝,绝对不会让自己因为酗酒犯什么错。
“我看看。”
闫雷霆拿来几个盆子,把菜盛到盆子里:“猪头肉、藕片、毛豆、还有海带结,看上去都是下酒的,算你小子还有点孝心。”
闫老屠没用筷子,直接伸手就拿了一片猪头肉塞嘴里,本来他也没报太多的期待,毕竟闫家这情况,对于猪肉没有其他人家那般稀罕,尤其是猪头肉,他都快吃腻了。
可是这一入嘴他就察觉到不同了,这家店的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香料卤的,忒香了,闫老屠觉得就这猪肉,和自己前年去北方,吃的一家百年老卤店的卤肉也相差无几,甚至按照他的口味,还更胜一筹。
这市里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家厉害的店铺了,闫老屠赶紧往嘴里多塞了几块,然后再抿上一口白酒,美的眯上了眼。
“洗手去。”
闫肃拿着筷子拍了拍自家亲爹,闫老屠瞪了眼面前的不孝子,终究还是乖乖的跑去厨房冲了下手。
边洗手边心里嘀咕,到底谁是谁老子,他怎么觉得在这小子面前他就那么没面子呢。
“你洗手了没?”闫老屠从厨房出来,随意的甩了甩手,看着儿子已经拿起筷子吃起饭来,瞪着眼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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