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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打量了小彩一眼,只觉得这些日子没留神,总觉得这丫头有些油滑之气,又见小英在一边神情郁郁,就拒绝了:“还是让小英来吧,不用飞仙髻,还只像昨日那样挽个家常的发髻就行了。”

小英得了这意外之喜,知道太太还是顾念与她的情分多一些,急忙上前,从小彩手里接了梳子,就开始给李氏顺头发:“太太说的是,这样大热的天儿,又不必出门应酬,梳太繁杂的发髻太太顶在头上也累得慌,头皮绷着也不好,还是疏散些好。”

白炳雄换好了衣服出来,听到小英这么说,也点头:“不错,能这样体贴你们太太,是个好的,都用心当差,伺候好你们太太,好处少不了你们的。”

这下小英得了老爷夸赞,心里更是欣喜,越发小心伺候。

只有小彩站在一边,手脚都觉得不自在,可一时半会儿,也没她露头的机会了。

白炳雄就在一边的凳子上坐下,看了看李氏的脸色,皱眉道:“你呀,从前哪里有这么重的心思,这会儿怎么就这么想不开?欢娘能得了威北候府的青眼,总是好事,咱们护不住她,多一对爹娘来护着她,也是好事一桩。要搁别人家,这想给孩子找个这样的干亲也找不着呢!”

李氏嗔道:“我是那样煳涂不知好歹的人吗?只是我这一闲下来,倒真不知道做些什么好了。”

欢娘,她成了京城侯府的女儿了,就是她曾经对她说过的那个威北侯徐家……她再也不是她一个人的女儿了。

从这个女儿好起来那一天起,她就像是在做梦一般,唯恐一睁眼,发现就是个梦,如今可好,她虽然酸涩失落,心里却一下子踏实了。

虽说女儿认义父义母这事儿她要是不同意,那是万万不成的,人伦律法上都过不去这关,可是,她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同意了。

她出身行伍之家,后来又嫁了白炳雄这个大老粗,读过的书不多,可她也听人说过一句话,父母之爱子,为之计长远。

丈夫就算升了从三品的定远将军,那也还是在大齐排不上号的一个武官,女儿远在京城,能有一个身为侯爷的义父,一品诰命的义母,总能有人庇护她一些,当年她的堂姐那样的惨祸,就不会再发生。

“那你想想看,欢娘没好起来之前,咱们的日子又是怎么过的,你每天都在忙些什么?”白炳雄也知道自己婆娘的心病,绞尽脑汁在开导。

“从前啊……”李氏有些怅惘。

欢娘长了十六岁,静好的时光也就这三个月不到的时间。

这些日子太好了,好得她都要忘了从前是怎样一日日地熬过来,是怎样地慌张混乱,每日里提心吊胆,唯恐女儿弄伤了自己,弄伤了别人,出什么意外,十几年没有片刻安宁。

“那会儿,我忙着算计咱们的日子,每日里的吃喝穿戴,担忧你的安危,担忧儿子不愿习武没个前程。”李氏摸了摸小英巧手挽好的发髻,不由地笑了:“也是,看来还是闲的,罢了,这件事就不想了,我就还像从前那样,好好地操持你们父子俩的事情,再多顾着分给咱们的铺子庄子,多攒些银钱,欢娘如今身在那个富贵地儿里,少了银子那是万万不行的。”

“这就对了嘛,咱们还好生过日子,让祥欢也好生考试,等他考完了,欢娘也就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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