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页(1 / 2)
可若真将她乱棍打死,只怕会惹人说了闲话。
明白事理的,自然会说是彩蝶自己活该。
但这世上,多的是听风是雨的人。
一传十十传百,难免会有偏差。
届时,传得多了,只怕会有人说沈扶摇歹毒,容不得别人说她半点不好。
与其如此,倒不如留彩蝶一条小命。
一来能让彩蝶罪有应得,也让沈扶摇心里痛快。
二来能杀鸡儆猴,让下头的人都知道,背地里编排主子是个什么下场。
且别管事儿大事儿小,皆逃不过处罚!
三来……
青/楼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彩蝶是有些姿色,可比起青/楼里的那些姑娘们,就要逊色得多了!
虽说人人都将青/楼里的姑娘比喻成胭脂俗粉。但想在青/楼里立足,没点心机与技艺的话,又哪里能行呢?
彩蝶是勤善房一等的丫鬟没错!
但与趣儿、霓裳几个丫头,可是不能比的。
除了讨主子欢心以外,她还会什么?
琴棋书画拿不出手,姿色又不比别人。
再看看红梅林那狗仗人势的样子,更不是个有心机的。
如此资质的人去了青/楼,不出一个月的功夫,便会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
当然,这只是往差了去说。
若往好了的说……
这彩蝶指不定有什么大伙儿不知道的过人之处。
届时讨了青/楼/老/鸨的欢心,也讨了恩客的欢心,日子好过一些也不是没有。
只是一张朱唇千人尝,一只玉手万人枕的日子,又能好到哪儿去?
不过啊……
无论好坏,那都不干沈扶摇的事儿了。
人已经被牙婆子发卖了,早已不是北定侯府能管的。
沈扶摇已经放她一条生路,自是心慈的了。
霓裳看起来活泼话多,可办起事儿来从不含糊。
沈扶摇看重她,难免让趣儿跟着多学学。
除此以外,又赏了霓裳与趣儿一人一对‘珍宝阁’打出来的新耳环。
那耳环虽只是用银子与珍珠打造的,算不得什么贵重物件儿。但因‘珍宝阁’师傅的手艺极好,倒造得精致好看。
霓裳与趣儿见了,欢喜得很。
当着沈扶摇的面,便为对方将耳环给戴上了。
完毕,还喜滋滋问沈扶摇,好看不好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