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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立刻从刚刚的不爽变成了现在的心花怒放。

岁禾扶额,“爷爷,那你不觉得他穿着这种古代的衣服,还留长发很奇怪吗?”

“你以为爷爷是什么老古板啊!”爷爷哼了一声,“他这衣服,是咱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衣裳,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是都喜欢穿什么汉服吗?这样才好呢,他留长发咋的了,古人都是这样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爷爷可不搞歧视那一套,爷爷就觉得这小伙子啊,身上有种古韵,很不错!”

白风心中被狠狠触动到了。

他活了五百多年。

化为人形的时候,是大明朝。

沧海桑田,时间转瞬即逝,前些年,他必须穿人类的衣服才能在人类的世界办事。

但这几年,正如爷爷所说,很多人开始喜欢穿汉服,喜欢老祖宗的东西,他其实很欣慰。

看过太多的国家和山水,还是华夏的文化,最是让他欢喜。

爷爷笑眯眯的背着手进了院子,岁禾松了口气。

还好爷爷没看见他光着的脚,否则一定觉得这人奇怪。

她手臂轻轻一挥,白风就觉得脚上一暖。

一双鞋子就落在了他的脚上。

“穿鞋子,不然会很奇怪。”岁禾说。

白风撩开了自己的衣摆,脸却红透了。

又听见岁禾道:“过来一起吃个早饭吧。”

可是白风却像是僵硬在了原地,一直盯着自己脚上的那双鞋。

他的族群有一个习俗。

由于他们是鸟类,从人形化为本体的时候,人类的鞋子和衣服对他们来说都穿不了。

身上的衣服是他们的羽毛所化,脚上没毛,只能光着脚板。

时间长了,族群便有个习俗——若是喜欢谁,就穿上他亲手做的鞋子,不论男女,只要同意穿上了那个人做的鞋子,就说明两个人要喜结连理。

白风盯着脚上那双鞋。

上面还绣了一只白鸽,活灵活现。

他赶忙叫住了岁禾。

“岁禾,你等等!”

刚走到院门口的岁禾停住了脚步,回头有些疑惑,“怎么了?”

白风指着自己的鞋,“这是你买的吗?真好看。”

女人笑了笑,“不是我买的,是我自己做的。”

‘轰!——’

血液立刻就冲上了大脑。

他们......喜结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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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鹄被岁禾伤的很重。

他一路跑,终于跑回了妖界。

妖界在一处森林中,很多妖类都栖息在这里,虽然有一部分的妖族选择和人类共存,但以庆鹄为首的妖类,憎恨人类,想要将人类全部杀掉,将那些建立起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城市全部都给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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