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9页(1 / 2)
那两个人议论纷纷的。
沈烟却有些怀疑:“余雅柔身边的人,为什么都对她忠心耿耿的?真是卖命呢么?”
这位余女士,她到底是有什么魅力?能让手底下的员工,为她拼上性命。
孟娆思考着开口:“这个王瞳我有点印象,以前在公司看到过她。我姐姐也说过,她早就看上董事长助理的位置了,只是资格不够,始终都被我姐姐打压。而且……”
“而且什么?”
“王瞳绝对不是那种会中心护主之人,她就是个自私的小人。”孟娆说,“你看她那一脸的不甘心,我觉得她是被余雅柔拽过去挡刀的。”
这番话,竟然让沈烟产生了极大的共鸣!
“你说的还真是!”
沈烟立刻也想到什么,表示很赞同:“你说的一点毛病没有,我怎么都没想到的?”
事实就应该是这样。
但是,这里没有摄像头。
按照一般的情况,死者为大,也不会有人专门在葬礼上录像的,大家可能都还觉得不好呢。
所以刚才那一幕,具体的事实情况是怎样的,还真是谁都说不好。
只是,沈烟这边更加倾向于孟娆的这种说法。
那个女孩子,估计是被余雅柔拉过来挡刀的。
毕竟,要说自私的话,谁能胜得过余女士?
她为达某种目的,不择手段的事、做的还少吗?
沈烟望着远处、手中持刀但已经被制服住的林朗,十分感慨:“人生无常。”
“咎由自取罢了。”孟娆也看着那边,语气淡淡的:“他们这样的人,迟早都要得到报应。现在大概是,报应到了。”
沈烟也点点头,说:“我们走吧。”
回去的路上,她忽然想到一句话,对孟娆说:“你说,余雅柔跟林朗之间,算不算是狗咬狗呢。”
“那肯定是。”孟娆一边认真开车,还不忘搭沈烟的话茬。“他们俩这简直就是狗咬狗的典型了。”
“那你说,他们几天以前,会想到今天要变成这样的一副情景吗?”
“我也不知道。”孟娆摇摇头,但还是说出自己的想法,“感觉情人之间,能够发展成他们今天这样,应该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
很多事,都是需要日积月累。
只有长时间的积攒失望,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吧?
“好了,不说这个啦。”沈烟忽然问孟娆,“你有谈过恋爱吗?”
“……”
“没有?”
“嗯,以前都是忙着工作。倒是有人给介绍过,可我这个人不怎么喜欢聊天。往往都是没聊上两天,人家就觉得我无趣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