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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华不止一次感叹我课业太重,压力太大,生活过于沉闷。可他真的错了,我喜欢知识,喜欢看书,关于书本的一切都让我由衷欢喜,那是人类智慧与思想的凝练,是古人穿过时间与生死前来和我相见,我们高谈阔论,无所不及,其畅快和满足,文盲又怎能体会呢?
(嗯,朗华,我没有骂你的意思……)
也许我不擅长与人打交道,又或是无意中流露的矜持孤僻不招喜欢,在学校我没有交心的朋友,从小如此。甚至曾经有同学在我经过的时候用鄙夷的语气说:“你看她装模作样的,好贱。”
如果没有搬入打锣巷,我可能会变成一个书呆子,失去七情六欲的呆子。(至于“情”和“欲”竟还会伤人,那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事了。)
初见朗华,他很不像样,大喇喇地坐在门口吃面,满头汗。我的祖父母正忙着指挥挑夫将行李抬进新居,人影交错间,他就那么盯住我,一直盯,仿佛我是什么下饭的菜……真是无礼至极。
琰琰和秋意也半斤八两,自来熟,热得快,在我搬来的第二天就找我一起去教堂玩,丝毫不见外。
那会儿秋意家是巷子里第一户用上电灯的,至夜晚,天黑下,邻居们围聚门外,看见灯亮起,交头议论,琰琰高兴得欢呼雀跃,跳着笑着,非拉我过去观赏。
“以后我们一起在这边写作业,好不好?”她抱着我的胳膊轻轻摇晃,天真无邪。
秋意很骄傲的样子,大方道:“你们随时过来啊。”
起初我只是出于礼貌应付一二,没想到客气着客气着,就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寒暑假里漫长的白日,秋意趁张婆婆打瞌睡,偷偷带我和温琰到他母亲的房间,玩一个下午。陈嬢嬢的屋子是所有女孩向往的神秘之所,我们都盼望长大后变成她那样的女人,妩媚,精致,衣香鬓影。
浮荡着幽微香气的房间,如是艳阳天,透过米黄色的帘子,光变得轻柔,梳妆台上摆放烟灰缸、玻璃杯,还有五颜六色的化妆品盒子。墙壁挂着月份牌和单人相片,沙发里散落凌乱的报纸。秋意打开衣柜,仿佛拉开百货公司橱窗的帷幔,鲜衣华服让人舍不得挪走目光。
我们打扮琰琰,给她扑粉,画眉,涂唇,套上旗袍和高跟鞋,染指甲油,喷一点香水,她故意装怪,一下摆出月份牌女郎的动作搔首弄姿,一下又学陈嬢嬢的仪态拿腔作调,稚嫩的童颜佯作成熟,把我和秋意逗得哈哈大笑。
琰琰拥有强大的模仿能力和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我认为她长大后应该去做电影明星,秋意也表示赞同。她性情热烈,是巴渝肥土养出来的红辣椒,率真耿直,我可太喜欢她了,时常想掐她粉扑扑的脸,想跟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永远陪伴左右,不要分开。
“你讲老实话,你是不是喜欢朗华哥哥?”夜晚睡前,她忽然这样问我,还把手按在我的左胸上:“摸到你的良心讲实话。”
我险些尖叫,摆脱她,忙抱住双臂遮挡胸前:“温琰!你往哪里摸!”
她笑道:“都是女的,怕啥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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