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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是她当时在父母的促成下嫁,几百块肯定是有的,哪像现在收到信连句话都不问。
不过这些她现在都不再去想,只等着李红娟的反应,毕竟到处放话说郑俊峰要给弟弟结婚全包,总得拿出来吧。
像她一样等着的人很多,不少人甚至上门催促。
本地就这样,哪有做父母的不给孩子聘礼钱,娶儿媳妇本身就是长辈的大人的责任,大家都觉得是应该的。
李红娟则是有苦难言,心想六百八十八的两倍,她一辈子都没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钱。
老二是说过给弟弟,那也是顶多两三百,毕竟都是有家有口的人,城里花销也大,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但她虽然不知道有个词叫覆水难收,意思还是明白的,想想还是给城里去信,隐约觉得是给孩子闯祸了。
不过郑俊峰收到信倒是还好,觉得世上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弟弟的倔强,想想这么多年的纷纷扰扰也该有个结果。
他不能总是背着让弟弟做替死鬼的罪过生活,毕竟谁不希望自己是有罪的。
此刻,也许就是他重振名声的时候。
郑俊峰心里筹谋着,特意请个假决定回老家一趟。
这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是一趟他将终生后悔的出行。
作者有话说:
明天见。
以及:当时确实不太流行聘礼嫁妆这一套,很多都是小夫妻两个人一穷二白过来的,这一段属于情节需要的加工,因为我没想到更好的打脸方式,所以才这么写的。
第40章 郑俊峰
郑俊峰今年二十九, 中专毕业后在县城工作,现在已经是副科,每月工资有五十, 他媳妇李晴工资也不错, 两口子每个月能有个九十。
就这么多钱, 家里只有两个孩子,要是会过日子的人家, 应该能攒下不少。
可惜他们花费也大, 家里什么都有, 存折里的钱从没超过五百。
好在单位从不拖欠工资, 每个月都是准时领钱,实在不行还有岳家帮衬, 也什么好怕的。
总之,他面上看是个阔人, 穿衣打扮都看得出来。
尤其是荣归故里的时候,更得让大家看看他过得有多好, 深蓝色的中山装和的确良衬衫, 胸口插着一支金色钢笔, 手腕上戴着上海牌手表, 连皮鞋都是擦得亮亮的,怎么看怎么光鲜亮丽。
当然,这些东西大家是不敢想, 只一个劲看着他双手提着的东西。
郑俊峰不管大人小孩跟他打招呼, 伸手就是一把糖。
他在这些事上做得很好,没有别人发达后的嘴脸, 小事上也尽量给大队谋福利, 连郑冲吧这个大队长也给他几分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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