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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闵安顺细想了刚刚的对话,下结论道:“寿颜明这个人,对于鬼神没有基本的敬畏之心。说起来,到他这个岁数的,像他这样的,我平生只见过他一人。”
不仅是对鬼神没有敬畏之心,他对任何东西都没有敬畏之心,一般来说,没有敬畏之心是因为无知,所以无畏。然而,这位寿颜明先生博览群书,又走到如今的位置,谁也不能说他‘无知’。
有敬畏之心是好事,有敬畏之心的人做事才会有底线。
闵安顺:“一个有权势人,做事没有底线,不是一件太好的事……”
闵安顺见到寿颜明这短短几个小时内,总是因为偶然的一个眼神对视而感到心中敲鼓,并非怕了他这个人,而是有些让他心头不踏实的预感,实在是让他有些忧虑。
海芷兰:“你们看到的那个笔记本是什么样子的?”
胥文约:“棕红色的牛皮本子,上面的图案是骷髅,大概A4纸张那么大小。”
闵安顺意识到了什么,蹙起的眉头一松:“绿色硬纸板封面,上面没有任何图案,只有巴掌大小。”
海芷兰:“嗯,我看到的是米白色的,大概也是A4纸大小,右下角写着两个字——香香。”
闵安顺:“也就是说,这东西在在每个人眼里,都有不同的形态。”
那么即使寿颜明主动去找,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再说了,这本古怪的笔记本,也不一定还留在玫瑰大剧院。这也是闵安顺在嘱咐寿颜明的时候,海芷兰没有开腔的原因。
想通了这一节,闵安顺心头一松,忽的想起了什么:“……说起来,我们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胥文约:“哦,你不是说要去一趟二十一处吗?已经到了。”
闵安顺还没反应过来,司机就替他打开了门。闵安顺拧着自己的罗盘从车上下来,看着黑漆漆没有一点光亮的二十一处办事大楼无语凝噎。
“……我去!”
……
胥文约送走了电灯泡,要是此时屁股上长了尾巴,必然是要甩一甩的。
“你去哪呢?”
海芷兰报了小区的名字,其实最方便肯定是回学校,不然明天下午又要去赶车。可是学校寝室已经锁门了,她回去了也多半进不去。
海家爸妈租的房子离二十一处只有六公里的路程,司机已经揣摩出了雇主的心思,尽量开得慢一点,但在胥文约这里,还是感觉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
二十几岁的胥文约敏感的察觉到了海芷兰不喜欢他,甚至有时看过来的目光带着一点难以察觉的厌烦,所以他每次见到心爱的姑娘之前,必然要暗自小心琢磨一番,若这一天能得了一两句好话,便能叫他回去在日记本上记录一篇有关于心爱姑娘的笔记。
好在下一次见面之前,能拿出来研读。
累不累?
累。
窝不窝囊?
窝囊。
可要让他丢手是不能的,哪怕她露出一个笑来,他就能甜一天,还有比这更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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