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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凡尔赛的发言在大家的耳朵里不亚于催命符一样。
无聊。
这两个字,对于一些江湖中闲的蛋疼的大佬们来说,绝对算得上是最危险的两个字,君不见这世界上有多少事情,都是因为几个大佬的无聊所导致的。
瞬间,周围人的心全都提起来了。
当然这样的日子在大家眼中看来实在不能说的上是无聊,无论是杀人,还是去紫禁城,这都已经算得上是壮举了,但是别管别人怎么想,大佬说无聊,那就是无聊呗。
无聊这两个字,背后隐藏了多少含义。
看来……这个掌柜的是觉得眼下的这种日子有些无聊,开始有些怀念她曾经的那些“有趣”,“热闹”的日子了。
江湖人理解中的有趣和热闹,可不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两个词语。
这一句话一出,外面潜藏着的那些人足足抖了一下午,整条街道上都弥漫着一种肃杀的感觉。
“小七,尝尝这个好不好吃。”无聊的冯卿拿着猫薄荷勾引李小七。
李小七屁颠屁颠的甩着大尾巴走了过来,然后不出意外的被猫薄荷吸引,紧接着就开始对着冯卿的手来回得蹭。
冯卿愉快的撸猫,快乐的要上天了。她心说这猫也真是奇怪,李小七的兴趣喜好好像完全和一般猫的相反。
就例如,冯卿从来都不负责李小七的铲屎和喂食,但是李小七就和她最亲。而李七这个天天兢兢业业的铲屎官,则永远在被嫌弃。
基本父女见面以后,李小七不对李七炸毛龇牙,那就算她那天心情好了。
而相反的,李小七对于小白这种熊孩子则粘的跟什么似的,一见面就又蹭又贴,把李七羡慕的不行,这就导致冯卿总觉得李七看向小白的眼神偶尔有点可怕。
那种感觉,就总像是想挑个天高气爽的日子把楚小白给炖了一样。
因为一只猫,至于对一个小孩子那样吗,冯卿在心里吐槽道。
李七真不愧是猫奴啊,别的事情看起来都挺大度的,但是偏偏在猫这件事上面有种诡异的执着。
除此之外,李小七讨厌的还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即将要来客栈里唱戏的大美人。
这位大美人叫花静,一个挺符合大美人气质的名字。
冯卿每次看见大美人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的身心都被融化在那种温柔之中了。
但是李小七也特别讨厌花静。
如果说面对着李七的时候,李小七也只是炸毛和龇牙,那么面对花静,李小七就是真的伸爪子了,无论教了几次也不听。
“真不听话,人家那么温柔的一个人,你老想着挠人家干什么。”冯卿一边嘟囔一边给李小七挠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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