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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斯已经三十岁的人了,早就已经和父母分开来住。

于是我带着一腔孤勇,对周斯说:“我要来找你!”

跟下军令状似的。

那头周斯好像低低笑了一下,说:“你在哪儿?我让司机来接你。”

我本来是想说不用的,但想着免费的司机白用不用,也就跟周斯说了地址。

当时天将晚不晚,我一个人站在天桥上看着底下的川流不息,心脏像是被人硬生生挖走了似的难受。一个是交往了三年的男友,一个是亲如姐妹的闺蜜。这两个现在在我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人,却背着我做了这么恶心的事情,我真的无法相信。

现实更加狗血烂俗!

其实在最初确认男朋友陈志诚出轨的时候我整个人反倒很淡然。

女人的第六感很准的,种种迹象早已经表明他的心根本不在我这里了,只是我懒得去戳穿。

一个月前,我在陈志诚的外套上发现了一根和我发色不同的长发,与此同时,他的手机上贴了防偷窥膜。这段时间陈志诚总是一个人接着抽烟的借口坐在阳台上拿着手机,一待就可以有个把钟头,非常反常。

我和陈志诚大学的时候交往,当初是他追的我,各种山盟海誓。我也天真地觉得,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陈志诚一定是个好男人。

只不过,让我觉得可笑的是,我在不知道陈志诚出轨的是我闺蜜周宛时,当时傻乎乎打电话给周宛,问她该怎么办。

那个时候周宛还像模像样地安慰我,说什么狗男人不值得留恋,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我还天真烂漫,自我安慰,觉得无论如何我还有周宛这个好闺蜜。

天意就是这么弄人。

就在和周宛倾诉完的一个小时后,我亲眼目睹她和陈志诚手牵着手从一家餐厅里走出来。两个人你侬我侬,俨然一对正在热恋期的狗男女。

不知道有没有人懂得我的感受,我手握成拳,整个人都在颤抖,想哭但是哭不出来。真的想吐,生理性的不适。

太狗血了!

太恶心了!

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脚下像是被铅灌进去,寸步难行。

一直到那对狗男女走远了,我机械地从包里拿出手机,莫名其妙地就给周宛的亲哥打了个电话过去。

*

电话挂断不过五分钟,司机还真的来了,开了一辆黑色的古斯特。我猜测这辆古斯特肯定是最低配的,纯粹是生意人为了装门面才买的。

温市人大多都爱做生意,特别舍得打肿脸充胖子。明明兜里没几个钱,也要装成一副大款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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