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34页(1 / 2)

加入书签

“一招打击了程家的气焰,还拉拢了林家,对一个初入商场的人来说,算是有天赋了。”黄秋山大笑,“不过,你对那个沈陌尘,真的有意思?”

傅星云抬头看他。

“小戏子,玩玩也就算了。以你的身份和手上的资源,只要放出话去,多得是小男生小女生往你身上贴,犯不着死盯着一个,反而授人把柄……”黄秋山眼中亮光闪过。

恐怕这才是他今天上来的真正目的。

程家人都是老狐狸,喜欢拿捏人的弱点,手段玩得又脏又烂。

而傅星云的弱点,是沈陌尘。

黄秋山又聊了两句才离开,傅星云送到门口,他又转身过来,低声道:“你那小戏子,我看也不一定一心一意对你,刚才还约了个小鲜肉去了酒店,你要是想去管管就尽快,总比被媒体爆出来强。要是无所谓,就当我没说。”

说着,他塞过来一张房卡,摆了摆手走远了。

傅星云看了一眼房卡,是A市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商务间,以低调舒适著称。

沈陌尘刚才和郑璘交谈时的那份亲热让他很在意,可他又该用什么身份去找面对那两个人?

傅星云突然惊觉,他和沈陌尘之间,竟然没有任何比朋友更进一步的关系。

他珍藏在心里的那些好感、那些依赖、那些心动的瞬间和美好的回忆,用一个词——“朋友”就可以全然概括。如果,他的直觉准确,小时候那个哥哥真的是他,也不过给沈陌尘再加上一个身份——恩人。

这些他都不想要!

我想要什么?傅星云问自己。

我想要每天都能看到他,触摸到他;想要抓着他的手,吻上他的唇;想要这个人所有的微笑所有的宠溺所有的温情与爱护,都只属于我一个人,再不和任何人分享。

我想要和这个人永远一辈子在一起,占有他的一切,也把一切都给他占有。

在傅星云的认知里,这种人叫做伴侣。

这个认知瞬间击中了傅星云,心脏蓦地停跳了一拍,走到车边的双脚突然停步。

连日来堵在心里的恐惧和烦躁一瞬间消散一空,感觉陡然清晰起来。

就连当日在土耳其酒吧和浴室的那份冲动,都有了解释的理由。

我就是——喜欢他。

喜欢到,想要成为和他一生扶持的伴侣。

身边突然出现急促的脚步声,不知有什么急事,有人快速向停车场跑来。

紧接着是一声咒骂,那人转过身来,看到了站在车旁的傅星云。

“星云!”郑琦急切的声音里还含着一丝恐惧,“我车被堵里面里,你能不能带我一下?”

傅星云刚拉开车门,郑琦已经坐进了他的副驾驶位。

“快走!”郑琦已经系好了安全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