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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改过自新的小偷那当然是好的,因为小偷再犯率很高,所以警局也会安排下回访。三人聊了会儿家长里短,崔叔也不抗拒,边给客人修自行车边和这两个姑娘聊天。

几分钟后正式话题才到,翁含娇问崔叔:“冯同福现在还是和你住一起吗?”

“住一起,这里房租那么贵,他哪儿住得起?”早在第一次被逮,去派出所领人的就是崔叔,他们之间的师徒关系也不是什么秘密。“怎么?他犯大事了?我可早劝他不要去偷了,有事别赖我,我也不给他赔钱。”

穆洁说:“没有叔,我们就是关心他,才刚成年,咱引导引导争取让他走上正路。”

翁含娇也附和:“对对对,你说他这个年纪也就是个小男孩,我们不能放着不管嘛。”

崔叔笑了,黑脸一皱露出口黄牙:“说什么,你们啥年纪?我看你们也是小女孩。”

“不小,我都二十七了,再几年奔三了!”

“二十七不大,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你看同福怎么样,就是小点……”

翁含娇无奈了:“叔,别闹了,快点说正事了,他怎么就干上小偷了,没别的路走?”

“能有什么路?他刚来B市那是几几年,十几,十五六吧,谁敢收童工。那我也没多有钱,不能养着他,可不就教他门手艺呗。”

穆洁说:“那还是赖您啊,您当初教他修自行车多好,就能给我们减少点工作量。”

崔叔瞪大眼睛,狠狠扭了下正在修的车轮:“我那时候也得会修自行车啊!”

听崔叔讲他是三年前在垃圾站捡到冯同福的,这小孩又黑又瘦,身上衣服都是破的,整张脸上脏的也就能看见眼睛,正在翻垃圾桶。崔叔正好刚得手,看这小孩可怜就给他买了吃的,结果冯同福就赖上他了。老崔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养不起这正长身体的小男孩,只好教他偷东西。

问冯同福哪儿来的,他说从S省一个山村来的,遇见崔叔前已经流浪了俩月,身上钱都花光了。

来B市干什么?他说找家,他就是记得他家是这里的。

“你说他认为自己是被拐卖的是吗?”翁含娇严肃起来,她没想到还牵扯到这方面,赶紧仔细问,“他对家人有印象吗?”

崔叔说:“有,但是不多,他记得自己有个哥哥,但是他走丢的时候太小,应该就三四岁。自己原名也记不得了,只知道是B市的,还是这个区附近。”

走失的年龄相符……小翁皱眉:“可是年龄对不上……他才十八……”

穆洁一听:“你不会猜他是郑南与他弟吧?哪有这么巧,我看他们一点也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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