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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屁颠屁颠跟着曹平平来到小会议室,才刚坐下,曹平平倏地换了一张认真脸,“我昨天向总编推荐你担任编辑部高级编辑。”

“啊?那不是秦美美的饭碗吗?”跟秦美美抢饭碗,我不是嫌命长?

“你笨呐?现在那个饭碗有写明,只供秦美美所有吗?”

“那倒没……”但系统已经默认了啊。

“你就这心态不好,缺乏上进心,什么都随随意意,人生短短七八十年,能这样随随意意吗?人的青春就这么几年可以力争上游,也这样随随意意?”曹平平梳得服帖又光滑的发型在白炽灯下闪闪发亮,我闪了闪神,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后,心里头一阵暖意,曹平平虽然说嘴毒了些,但心到底是为我好的。

“曹编辑教育得是,我听您的。”我乖乖道。

曹平平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你待会写份自我推荐给我,我给总编。”

我长长哦了一声,自我推荐,不就吹牛嘛,这对我来说还算是小菜一碟。当年出来找工作,到处参加宣讲会和招聘会,劣质高跟鞋不知道磨破了我多少脚皮,普通话、白话和英语自我介绍早就说得能倒背如流三百回,就是通通卡在初面就没了下文,搞得我一度以为是不是自己长得太过上不得台面,以致于在这个颜值至上的社会找不到立足之地。后来,小凡哥听了我的悲惨遭遇,在我哭诉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他看到我的简历,被他批得一文不值,经过他的修正,把所有班级的经验都改成了学校为主导,把经验里自己起的作用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就差直接写上:如果没有我,这个活动连个屁都不是。我很不安地拿着修订版的简历重上战场,结果直接就被这家杂志社招了进来。最后我得出个结论:在我水平线以上的颜值基础上,适当懂得吹嘘自我这点非常特别不能再重要。

这个时候,曹平平透过玻璃门看到许志新从人力部走出来,他抬抬下巴,“那么快就勾搭上新人了?”

“嗨,在楼下买早餐时认识的。”

曹平平皱起眉,办公室又多一个爱吃蔡叔包子的同事,对他来说实在不是一件喜事。“你是不是决定带他?”

我可有可无地摊摊手,“反正其他人我也不认识,不如带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

“你啊,心性还是过于单纯。”

曹平平留下一句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就推门出去了。

本来坐在我们办公室门口处沙发上等候的许志新看到我走出会议室,笑着迎上来,“前……小沉!”

“已经跟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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