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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迟,你不是也喜欢我吗?”
“我是喜欢您,只是作为粉丝的喜欢。”苏迟说:“如果让您误会,我郑重道歉。”
“我们才是天生一对。”林清远试图挽留,“我们有相同的爱好和理想。”
“我们可以讨论喜欢的音乐。”林清远的视线移向餐桌上的鲜花饼,“你可以随时随地吃喜欢吃的甜点,再也不用看他的眼色。”
我才是最了解你的人。
苏迟保持礼貌微笑:“兴趣爱好和感情是两码事。”
“而且……”苏迟推了推碟子里一口未动的鲜花饼,“您并不是真正了解我。”
苏迟又把餐桌右手边的香水百合向里推,“鲜花固然美丽,但花粉也会给我的鼻腔和眼睛造成不适感。”
如果和温叔叔一起,他绝不许餐桌上出现鲜花,也更不会再三给他吃会过敏的鲜花饼。
他们的家里也只会摆放茉莉花,因为茉莉是苏迟唯一不过敏的品种。
即便温叔叔不懂作曲,不能陪他聊音乐,也并不影响欣赏他的每一首歌曲,甚至愿意在百忙之中陪他写歌。
就算他自己从不看财经新闻,也不懂商业报表,却也喜欢在温叔叔忙碌工作时,陪在他身边给他弹琴。
“我对你不仅有兴趣爱好,也有感情。”
“可我对您没有。”苏迟决绝果断,“既然您对有超出礼貌的想法,那我们私下都不要再见面了。”
即便温叔叔不介意,他自己也不允许。
“你喜欢他吗?”林清远不甘心。
和温叔叔所发生的一切,看似荒诞无稽,却又水到渠成。他喜欢和温叔叔在一起,哪怕他们没有相同的兴趣爱好。
苏迟按向胸口,只要想到温叔叔,这里就会发酸,“是的,我喜欢他。”
很喜欢,特别喜欢他。
林清远嗤笑,“你确定他也喜欢你吗?”
苏迟无言以对。
温叔叔对他的好无可挑剔,可苏迟不确定,这些好是否只是为履行未婚夫身份的责任和义务。毕竟自始至终,他从未从对方口中听到过喜欢。
“据我所知,这位温总的外婆几年前便热衷为他安排各种相亲对象,有男有女。”林清远不肯放手,“他这种男人,远比你想象中的复杂。”
苏迟冷言冷语,“您为什么对他人的隐私这么感兴趣?”
“即便他不喜欢你,你也要执意和他在一起吗?”林清远咄咄逼人、字字诛心。
“这是我和他的的问题,不劳烦您操心。”苏迟郑重其事,“谢谢您的款待。我欣赏您的艺术才能,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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