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5(1 / 2)

加入书签

机做,又轻松又快。”

  李玉以前有听裁缝说过缝纫机,有些担忧地说:“那缝纫机是洋人发明的东西,就算你给我买回来,我也不会用呀。”

  秦梦道:“这有何难,找个师傅上门教一教就可以了,到时嫂子一定要帮我做一件呀。”

  林熠熠这才拿着旗袍上楼去换,现在是冬天,旗袍的面料很厚,穿起来有些硬邦邦的,但旗袍的模样还是有的,只是两边的开叉只开到膝盖下面,怎么看怎么奇怪。

  翠萍侍候着她换好衣服,瞬间被惊艳到了,“小姐,你这样穿好美呀,感觉……感觉更加娇滴滴了,比你那些洋装好看多了!”

  旗袍可是风靡半个世纪的最流行款式,就算是在最时髦的二十一世纪,旗袍还是很受女人们的青睐,很多知名时装展更是多次举办以旗袍为主题的时装秀,它是经典,也是经久不衰的潮流。

  旗袍的主要特点就是完美地展示出女性的身体曲线美,也难怪翠萍会大呼小叫的,看惯了长褂短褂等不显身材的款式,再来看旗袍,那感觉绝对是天差地别的。

  林熠熠穿好衣服,又将头发挽成髻,这才离开房间下楼去,这个时候单穿这样一件旗袍肯定会冷,但好在家里有壁炉和地暖,她才能这般有恃无恐地穿下去。

  秦梦和李玉看到她穿旗袍的模样,也是惊叹连连,秦梦虽然早就知道旗袍这种款式的存在,但不得不承认,林熠熠的身材是非常适合穿旗袍的,平时看着挺瘦弱的身材,旗袍一穿上去,立刻变得□□非常有料,让她一个女人都看得心痒痒的,忍不住上前调戏道:“季公子要是看到你这身衣服,估计得流鼻血。”

  李玉也是很意外,“这衣服奇奇怪怪的,没想到穿上身竟是这么好看!”

  林熠熠臭美地在客厅里来回走一圈展示着,道:“你们赶紧熟悉熟悉这衣服,再过不久,我定要让金陵的富家小姐们都追着来买我们的新式旗袍。”

  秦梦哇哇鬼叫道:“林小晚,你要卖衣服啊?”

  “买衣服太小儿科,我的目标是开一家服装厂。”林熠熠得意地说。

  这时,从大门外走进来的林敬亭,刚好听到服装厂几个字,便随口问:“什么服装厂?”话音刚落,就看到林熠熠身上的衣服,顿时炸毛道:“林晚儿!你身上穿的是什么乱七八糟衣服,这么暴露!”

  众女人:……

  林家哥哥绝对是革命道路上的一座大山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有双更,因为老默下午要去逛街要去浪~

  …………

  留言越来越少了,老默快从月榜上掉下去了,TAT,为了刺激留言,我决定在这章发红包,每人都有,但数额就是最小那个,聊胜于无,毕竟老默这个文也没什么收益,TAT!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