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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时,头脑都是清醒的,所以,没有给自己找更多的什么借口。

  既然有了第一次告白,哪怕是被拒绝了,原本没有告白的勇气,这会儿倒是有了,反倒生出一股不放弃的坚韧来,说的就是楼锦书,之前还有些不好意思,当然再加上自信心受挫,饭局之后,他忽然就想通了。

  于是,回到学校,楼锦书开始追求沈隽。

  大学里这种事并不少见,这个年龄的男孩儿女孩儿,已经不是中学那会儿会被称之为“早恋”的时候了,在很多人看来,大学里不谈一场纯纯的青春之恋简直是浪费最美好的时光。

  问题就在于,楼锦书他是个大学里的风云人物。

  别看在天堂岛事件时,他没发挥任何作用,在秦城也只是打个酱油,但事实上在学校里,楼锦书的人气还要超过顾清歌这种富家子弟,除了他家有权之外,就是因为他本人太优秀,和顾清歌他们这种,在大学学得差不多再准备出国的是不一样的。说起来不论是李睿还是刘双博,甚至是顾清歌,成绩都算不错,并不是那种不学无术只想混日子的。但和楼锦书比,就有点差得远了。

  在学校,永远是那种出去能拿奖,在内有成绩的人气高。楼锦书每年都是一等奖学金,演讲、辩论、主持,样样拿得出手,还会乐器,运动还特别好!这些都算是加分项,家庭背景好,本人长得帅,底分就已经很高了。不管在社会上是怎样的人受欢迎,学校里,楼锦书这样的总归是人气最高的。

  原本,沈隽还没那么有名,她虽然现在长得漂亮,但性格……不够亲切,又没什么朋友,商学院里的不是家境很好知道沈家那档子事的,就是格外努力读书准备出国继续苦读的,再加上漂亮的女生不算少,李如这种都够得上校花级别了,所以,尽管从不缺人追求,沈隽并不是漂亮到全校都知道的那种风云人物。

  可是,楼锦书是啊!

  楼锦书追求沈隽这回追求得相当坦荡光明,要期末了,沈隽偶尔上图书馆,每次都能碰上楼锦书。不仅如此,他给她送花,还送……情书,而且不知道听取了谁的馊主意,学会了半路弹吉他唱歌那一套——幸好沈隽不住宿舍,否则他肯定要去宿舍楼下唱,只会更尴尬。

  沈隽有些无语,她和楼锦书好歹还算认识的熟人,并不想弄得互相之间太难看,可是自从楼锦书追求她之后,着实给她增添了不少烦恼。

  比如,会有大堆大堆的人,尤其是女生,跑到商学院来围观她。

  再加上大把对楼锦书有好感的女生,“嗖嗖”射在她身上的眼神之箭。这些都还可以承受,连杨老师都开始打趣她,食堂打菜的大妈都认识了她开始对她挤眉弄眼之后,沈隽总算见识到了楼锦书的人气度。

  “沈隽、沈隽!楼锦书在篮球场上打球呢,你不去看吗?”

  沈隽:“……”她为什么要去!而且楼锦书这种练正统武学的和一群正常大学生打篮球,这不是赤.裸裸地欺负人家嘛!

  不仅没去看,她还在杨老师欣慰的眼神里上完了只有五六个同学还留在教室的课——学校冬季运动会的篮球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不少人的心思都在球场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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