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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今晚的这一场意外,只不过是因为庆功宴上见了一面后的临时兴起吧。

程青放的确还没有走,在楼下的小花园里来回踱着步,深秋的风有点冷,他的心却很热。

刚才的热吻,不时地在脑子里重放,每想一次,身体里就会有过电般的酥麻袭来。

这种感觉,已经久违了一年多了。

和庄泽分开的头两个月,他过得很不错。

离开了际海市,离开了所有和庄泽有关的人和事,他在北辰埋首工作,早出晚归,把澄青集团雷厉风行地整顿了一遍,以至于公司的一些高层都偷偷跑到程家老爷子那里诉苦告状,说他变本加厉地不讲情面了。

笑话,他在庄泽那里受了奇耻大辱,日子过得这么惨,当然不能让别人也好过。

到了后来,连程青颖都受不了他了,委托顾聿行快点给他找个对象,“我哥一定是内分泌失调了,需要爱的滋润。”

他倒是也想啊,可是那个小白眼狼根本就养不熟。

就这么折腾了小半年,那被欺骗的耻辱终于散得差不多了,庄泽也被他忘得一干二净了,他觉得该继续好好享受人生了。

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就算他曾经爱过庄泽,那也只不过是一时的迷惑,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地就淡了。

年底的时候,有个以前认识的模特试探着约他一起出去逛街,他可有可无地同意了。那天刚好是个周末,他懒得开车,让那个模特自己过来,他则直接从公司走到了世贸大厦的广场上百无聊赖地等着。

刚好,外面的LED屏幕上正在放一则安加手机的广告,庄泽作为首款手机的发布人,在广告的镜头中一掠而过。

那熟悉的脸庞和身影映入眼膜,刹那之间,被他强自封印了的记忆一下子就清晰地出现在了脑海。

所有的伪装在这一瞬间,被剥了个一干二净。

他没办法欺骗自己,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庄泽。

就算庄泽再无情、再刻薄,他也还是从骨子里喜欢这个人,无论是薄情淡漠的眼神,还是强自镇定却依然泛红的羞涩耳根。

可能,这就叫做犯贱吧。

当天,他把那个模特轰走了,一个人在世贸大厦的广场上站了很久,把那个广告看了几十遍,一次又一次地屏息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在那一刻,他就打定了主意。

既然庄泽是他爱的人,他为什么要把庄泽拱手送人?庄泽不爱他,他就让庄泽爱上他,就凭他程青放这条件,只要他用心,他就不信了,庄泽会眼瞎了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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