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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对自己被整得乱七八糟的办公室敢怒不敢言,眼见胡荊已经心情不好, 而鹦鹉也不知道是没察觉还是故意作死的聊事斗非, 还在一旁撩纪斐安说话。

鉴于鹦鹉和乌鸦乃鸟中双贱,谁也别嫌弃谁, 丧尸更加倾向于后面的猜测。

“老兄你咋称呼啊?”

鹦鹉作为攀禽,脚可比一般鸟类粗壮得多,而且关节也比一般鸟类灵敏。体型大的鹦鹉爪子除了用作站立外, 还可以充当手的用途,通常在进食的时候,鹦鹉会一只爪子用作站立,另一只爪子用来抓取食物,可以把食物长时间拿在半空中协助进食。

早在末世前就有科学家观察到野生的戈芬氏鹦鹉懂得利用爪子和嘴巴配合制作简单的工具, 并且懂得相互学习,吸取经验。

而现在,这只紫蓝金刚便是一只爪子立着,另一只爪子抬起充当手的作用在纪斐安肩膀上朝他挥了挥手后, 又伸开做出握手的姿态。

不得不说,尽管明知道这鸟体内拥有和人类差不多的灵魂与智慧,但面对动物外形下的这只变异鹦鹉, 纪斐安还是下意识卸下面对人类时的防备。也有可能是因为这只鹦鹉看起来太逗了, 纪斐安伸手握了握它那只爪子。

胡荆:“!!!”

“我叫纪斐安, 你和其他人一样叫我小纪就成了。”纪斐安和颜悦色地说,然后问道:“那你呢?你叫什么?”

鹦鹉看起来相当神气的摇晃了一下脖子:“我名字可就厉害了,叫蓝蓝路。”

纪斐安一下子没忍住:“噗!”

鹦鹉蓝蓝路见纪斐安这反应, 高情商动物在看人脸色方面的技能都差不到哪去,顿时就身体嫌弃的缩开:“咋的?这名字有啥问题吗?这可是我特意查历史文献决定的名字,在二十一世纪时蓝蓝路影响力可大了,还有不少专门崇拜蓝蓝路的人。”

“……”纪斐安突然有点无言以对,违心道,“没什么,就是没想到你会用这名字而已。”

察觉到纪斐安这话说得违心,鹦鹉哼唧一声:“别想骗我!你这没句真话的臭男人,我就知道你口花花只是想哄我而已,心里不是这样想的。”

纪斐安:“……”

旁边的胡荊再也看不下去了,尼玛这只鹦鹉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房!直接信步向前动作迅速的一手就拽住鹦鹉的翅膀,把它像菜市场买鸡那样从纪斐安身上扯下来后提在半空中。

丧尸也没料到胡荊这动作挺快的,而鹦鹉本来正戏瘾上头就想现场表演,一时间忘了危险还没解除,于是就这么被胡荊给得手了。

鹦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被胡荊抓着后,瞬间吓cry,蹬脚想扑翅膀地大喊起来:“大佬饶命啊!小弟我身上没几斤肉,一点都不好吃!放过小弟我今后给你做牛做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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