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84页(2 / 2)

加入书签

莫杨正回想着,背后突然扬高了的声调打断了他,让他很在意,因为对方的语句中似乎提到了高小华,而且怨气很重,为了听得更清楚,于是换了个更靠的近的位置。

“你说,高小华那小子有什么地方比我……好,敢跟我抢哥哥,简直是活腻歪了,信……不信哪天我找人把他给做了,他还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GAY吧里,邵非尘继续买醉着,喝得有些多,自然没有注意到偷偷在后面注视着他的莫杨,他心里面非常不舒坦,反正就是想借着酒劲发泄一下,也没真的就想那么做,但这些话,都让那个小混混听真了去。

小混混名叫秦寿,外号禽兽,专门做些买卖器官、走私毒品的勾当,典型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主,顾着给邵非尘倒酒,便也没有注意到旁边有人在偷听,若不是为了讨好他那位模特出身的相好的,他才懒得费这些功夫来讨好一个自己根本就不感兴趣的人。

邵非尘也算是名设计师,只是不喜欢面向大众,所以名气相对于其他的同样条件下的设计师要低很多,但他设计的衣服很受消费者的喜爱,推广产品的模特也是亲自选拔,但凡被他选上的人,最后都在模特界混得有声有色,而且被选上的模特还可以代言他的产品,提高知名度什么的,所以很多想混出头的模特纷纷找上门来,这秦寿那相好的也不例外。

“尘哥,要不小弟今天就把他做了,让你永无后顾之忧?”

“嗯……做了,对,做了!”

秦寿说那句话的时候,邵非尘又是好几杯酒下了肚,酒量毕竟有限,喝了这么大半天,人也有些混乱了,根本就没有完全听得清楚,还以为是小混混又在附和着他呢,便也挑了最容易附和的词儿附和着。

“那,你可得答应小弟一件事情。”

人在喝醉了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都没办法解释的,刚才那句没听明白,这句倒是听得真真的,男人嘛,义气得很,既然兄弟有事相求,当然得答应,必须答应。

“什……什么事情?”

“就是我家那位,很喜欢你设计的衣服,特别是才出来的那款,让他来做代言可不可以?”

“可……可以……”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