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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见着他,青年隔老远都能发现,但三日不见,这份敏锐好像被硬生生剪断了,自始至终,商应秋没主动过来。
郁衍现在已知自己动机不纯,难免有些谨慎,区区几步路的距离暗换了几次气,想递过去的帕子早已捂得又皱又烫。
不必惭愧,他告诉自己,有人贪恋金钱,有人追逐权利,为这两样人们头破血流用尽手段——
人活着总有所图,而他只是图一个人罢了。
如果这份喜欢不伤天害理,那就是没错的。
他的喜欢又不掺杂什么,是另一种形式的堂堂正正,天要下雨,人要谈情,谁能控制得住?
经过几个长夜的思考,郁衍认为这已超出自己人力可控的范畴,他制止不了的。
只能心悦诚服的去了。
去吃瘪,去流血、去受伤都好,世上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遭这份罪的。
比起要顾及声誉的女眷,自己身为男性的唯一优势,就是可以更加的锲而不舍,厚颜无耻吧。
理是这个理,但真过去后不免发挥失常,不知要从何开始,只能借题发挥——
他显出对这条丑鱼充满兴趣的样子,从鱼头看到鱼尾,略高声的加入周围人的话题里,并发表高见,硬生生从鱼的食用价值聊到药用价值,从鱼鳞的功用侃到鱼眼珠鱼骨,效果甚佳——
只要双耳健全的都听不下去,一个个全散了。
商应秋留在了最后,海风徐徐,双方的影子都倒影在彼此瞳孔里。
“既然您那么喜欢这条鱼,那回头我让人晒干,您走的时候,可拿回去慢慢研究。”
郁衍一哽,走的时候?
“您一走多日,我以为这次您不回来了。”
郁衍要给出的帕子又捏了回去:“哦,当然不是,我信里不是写了,有事要处理下,很快就回……你没看到吗?”
商应秋背过身,眉梢处的水珠沿颊滚落:“有,我看见了。”
“……”
怎么的,这莫非,难不成是生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某天某时某刻某地,干爹后悔了,对自己说过的话,非常后悔。
可干儿子开始划重点。
“去吃瘪,去流血、去受伤都好,世上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遭这份罪的,干爹,一言九鼎啊。”
干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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