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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下,高高的个子,笔直的身姿,穿件浅灰色大衣,干干净净站在那。
灯光在他身上染了一层淡淡的金,而他低头看手机,姿态闲适。
过往的人频频侧目。
但侧目归侧目,也并没有人敢真的上来搭讪。因为这位赏心悦目的人,好看是好看,但偶尔抬头扫视一眼,脸上分明写着四个大字:生人勿进。
他在等人。
直到两个女生从他面前经过,其中一个突然停了下来,鼓起勇气走上前来,“嘿,陈声!”
陈声一顿,视线从手机上移到那人身上。
他记忆力很好,不说过目不忘,至少看过的人或物总会有印象。
眼前的人挺眼熟的。
略一思索就记起来了,上个月在商场一层见过面。
然而陈声顿了顿,淡淡地开口问了句:“我们认识?”
女生:“……”
*
路知意走到操场时,大老远就看见了陈声。
她本来加快了步伐,一路小跑着要去见他,可跑到一半,看见他和谁面对面在说话,又放慢了脚步。
又走近了些,终于看清他面前站的人了。
一头烫染过的长卷发精心打理过,松松散散披在肩头。这么冷的天就穿了件单薄的大衣,里面是短裙与毛衣。下身是丝袜,短靴,相当精致。
路知意绕了绕,从操场边上往那走,停在离陈声十来步远的地方。他背对她,并不知道她就在那。
女生仰头笑着问:“你忘了?上个月我们在群光广场一楼见过,你还买了兰蔻的手霜。”
路知意一愣。
兰蔻的手霜?
陈声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顿了顿,说:“是吗?没印象了。”
唐诗:“……”
他这态度,她是万万没想到的。
自从在商场偶遇之后,她最近时常想起陈声。
从前远远看着,欣赏成分居多,而今既然已经打过照面,有的小心思就开始蠢蠢欲动了。她最近一直在联系熟人,看看有没有能和陈声搭上线的可能性,前几天才几经周折和陈声的室友韩宏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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