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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黎明瑾从房间里出来的一瞬间,白志文的注意力一下就被黎明瑾吸引了,他看着眼前这个言笑晏晏、清雅不俗、盈盈细腰仿若不堪一握的少年,忘了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

上一次黎明瑾被姜芷芸好好打扮还是两年前黎明春出嫁的时候,那时候的黎明瑾才十四岁,他五官没有长开,脸上有着婴儿肥,看着只会让人觉得他还是个粉雕玉琢的孩子。

两年过去,黎明瑾脸颊上的肉少了,五官更加立体,再被姜芷芸认真打扮了之后,他就好像把身边的光线都给吸引了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看过去。

白志文说不上来他是什时候开始对黎明瑾不同的,以前的不同中更多的是喜爱,这种喜爱就像是喜爱美食的人遇到了美味的食物,喜欢书画的人看到大师的字画,是一种向往的感觉,他没有分清楚喜爱和喜欢。

但是在这一刻,在看到现在这样的黎明瑾时,白志文的心脏不由自主地剧烈跳动了起来,有一股特殊的悸动从他的心脏传到了四肢百骸,也传到了大脑,让他的眼前一下子就像是有烟花炸开了一样,只有惊艳两个字在他的脑子里无限循环。

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白志文忍不住心头发慌,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他能够肯定自己的变化是因为瑾哥儿。

在黎明瑾出来的时候,黎明德也注意到了他,见黎明瑾今天有精心打扮,再看看身边看傻了眼的白志文,他油然而生一种自家乖巧的弟弟要被大灰狼叼走的感觉。

黎明瑾这时候还没有开窍,他看到院子里的黎明德和白志文,像往常一样对着他们笑了笑:“大哥,白大哥。”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以前白志文就很喜欢黎明瑾的笑容,换了身衣裳把黎明瑾的笑容衬托得更加明媚了。

突然之间,一个念头出现在白志文的脑海中:想把这个样子的瑾哥儿给藏起来,把他给变成自己的,不让其他人看到。

白志文被自己吓了一跳,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黎明瑾没有留意到白志文看他的眼神一下变得炙热,他的注意力都在穿着大红衣裳的黎明德身上,假装从头到尾认真打量了一遍逢喜事精神爽的黎明德,调侃道:“大哥,你今天这身打扮我看比戏文里的状元郎还要英俊潇洒,等会你到未来大嫂跟前一站,大嫂肯定眼珠子都不转地盯着你,不用我们这些人帮你的忙就能把大嫂给娶进家门。”

听着黎明瑾只夸身边的新郎官,白志文莫名地有一点不高兴,他想要听到瑾哥儿也夸自己,虽然他今天也有好好收拾自己,但是他想着不能抢了新郎官的风头就收敛了些,早知道他就不这么低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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