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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奚平常年躲在“太岁”面具下,练就了一身喜怒不形于色的城府,差点没维持住表情。

“哈哈哈,”那长得小白脸一样的狼王笑起来倒挺有北历人特色,胸口装了个喇叭似的,“可惜以我修为,也只能给你封到这种程度,你这是根独苗吧……坐下说话,坐下,唉,凡人寿数就这么三两年,一转眼你竟老成这样,当年跟我在北绝山修迷惘剑多好。”

说完,他自己先在那头一屁股窝进裘皮堆里,很不拿自己当外人地翘起了二郎腿,用一种“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的二大爷语气指点着奚平道:“好小子,不到五十年的升灵,南大陆让你折腾得要散摊子,有出息!回头替我给你师父问声好啊……周楹那个不靠谱的,也不说清楚,早知道是自己家孩子,我就不弄这一出了,直接种棵树叫你上我那喝酒去比什么不痛快。”

奚平:“……”

前辈,您是不是太不见外了。

永宁侯爷见儿子一脸找不着北的傻样,便说道:“咱们家自来人丁稀少,这你知道。”

奚平有些发木地点点头:他家祖籍金平,但除了周楹,他从小一起玩的表兄弟姊妹都是母家那边的,父亲这边的亲戚只有一个早年进宫的姑母。这其实挺古怪的。

作为大宛国都,金平这种风水宝地很少有天灾,本地人日子相对好过。奚家虽然不显赫,也没受过穷,祖上留下点田地,代代读书,偶尔有运气好的,还能混个芝麻官做做,这种人家,几代下来不说开枝散叶成宗成族,起码也不会险些绝户……奚平一直以为这是他们家人“红颜薄命”来着。

“因为我们家血脉里带病,子嗣困难。”侯爷抬头看了一眼书架顶上放的家谱,“你祖父那一辈,本是兄弟四人,两个未出襁褓就夭折,还有一个,若是活着你该叫四叔爷的,从小疯疯癫癫,你总觉得他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一张嘴就是谁都听不懂的胡话,长到十三四岁跳井没了。”

奚平依稀有点印象,小时候听说过,但没往心里去,此时忽然一愣,感觉这疯法听着像灵感异常。

果然,便听侯爷叹了口气:“我们家几乎每一代都有这种人,你祖父活到将近五十,又养活了你姑母,见她年幼时活泼健壮一如常人,家人便都以为那带病的血脉已经淡了,不料又应在了三殿下身上。”

果然,说的是很难存活的顶级灵感!

随后奚平突然反应过来,侯爷只说他小姑是“正常人”,没说自己!

瞎狼王好整以暇地插话道:“你父很幸运,比那些疯子差一点,将将算在甲等强一些的范畴。”

“我白日里尚好,除了有点风吹草动就敏感些外,也没什么不方便,只是年幼时常于梦中惊悸,落下了一点心疾,”侯爷难得不那么严厉地看了奚平一眼,轻声说道,“我本不打算娶妻,不料遇到了你母亲,她明明知道了我情况,还愿意抛家舍业地跟我,恩情无以为报……但因我缘故,成亲之后几年都没有子嗣,她嘴上不说,心里是有遗憾的,时常去拜南圣庙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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