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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功夫,甚至不惜请来了一位隐世的名裁专门改制,不过如今看来,是值得的。

  而当她像个小鸟一般欢快地扑进自己怀里,娇滴滴地搂着自己的腰,又咬着唇儿妩媚羞涩把脸埋在自己胸膛上时,不免眼神灼热,胸中汹涌,只恨不得不回什么门了,把她扔到榻上再行那敦伦之礼才好。

  这几日新婚燕尔,他总是禁不住,也忘记她身形稚嫩不可贪多,每每让她事后哭啼不止,自己想起来也是心疼。

  深吸口气,他伸手勾起她的小下巴,看着那犹如小鹿一般湿漉漉的眼睛,他知道自己愿意为怀里这娇娇软软的小东西上天摘星,下水捞月。

  轻笑了下,他捧起那埋在自己胸膛上的粉嫩脸颊:“知道为什么我这么煞费苦心,让人准备了这件大氅吗?”

  “因为你要送给我!”阿萝得意挑眉,满足地道。

  “傻瓜,因为今天我要随着你去拜见岳父大人。”萧敬远伸出食指,轻轻碰了下她的鼻尖:“我总要把你打扮得光彩夺目,这样子回去,岳父和岳母大人看了,才能放心。”

  他其实也明白,叶长勋答应这桩婚事,原因诸多,有迫于阿萝的固执坚持,也感于叶家欠了自己人情,甚至有太子和皇上那边对他的施压。可是无论哪个缘由,没有一个是因为叶长勋满意他这个女婿,所以欣然将女儿许嫁。

  这事也不能怪叶长勋,对于他来说,自己比阿萝要大十二岁,比起叶长勋也不过小七八岁罢了,叶长勋一直当自己兄弟好友,如今忽然自己娇生惯养的掌上明珠嫁给了自己的好友,他心中自是不快。

  “放心好了,爹娘既然同意了这桩婚事,便是有不满,也断断不会在我回门的时候给你难堪的。”阿萝倒是并不担心这件事。

  两个人卿卿我我一番,眼看着时候也到了,萧敬远便携着阿萝准备出门去。

  阿萝是要做马车的,萧敬远自是依例在旁骑马陪着。

  阿萝坐在马车上,掀起马车帘子往外看,只见自己那夫君身着剪裁合体的靛蓝长袍,挺拔矫健,外面是黑狐皮披风,骑在膘肥体壮的黑马上,端的是英姿勃发,刚健冷峻。

  远远看着他雄健身姿,看着贵气的黑狐披风随着前行而在他身后动荡出猎猎风声,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夫君,便是那世间最好的,比那俊美皮相要来得让人喜欢。

  男人家,不必长得那么精致,更不必每日里身着白衣一副天下我最美的样儿,只需要挺拔高大地站在自己身边,任凭自己偎依,给自己想要的一切,那就足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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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马车停在叶家门前时,萧敬远矫健翻身下马,已经率先一步牵住阿萝的手,亲自将她从马车上扶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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