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0页(1 / 2)

加入书签

姜离忧趴在窗台上,漫不经心地玩弄着那朵粉色月季。宁望双手穿过他纤细腰侧,撑在窗台台檐上,一个近似于禁锢的姿势,把他牢牢锁在了怀中。

姜离忧在他怀中转了个身,把粉月季别在他耳畔,唇角微勾:“那也要看我想不想让。”

不过原主应该每次都是逆来顺受的,所以才养成了那样扭曲的性格。

他本质上认为荀念才是姜家夫妇真正疼爱的孩子——事实也确实如此——所以荀念想要的东西,他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出去。

原主此生最出格的事都和池修雨有关,无论是绑架还是强抢人家当未婚夫。

姜离忧心下产生了几分迫真的好奇,原主到底为什么会那样喜欢池修雨,喜欢到失去自己的人格?

这个原著中没有多加描写的真相,看来是需要姜离忧自己去找出答案来。

宁望摘下被别到耳侧的月季,淡然的声音少见地透露出几分好奇:“不过,你真的会拉小提琴吗?”

姜离忧的目光看向角落,那里放着一把原主落灰的小提琴。

如果不是姜家夫妇的一通反向操作,姜离忧是不可能再去碰小提琴的。

来到这个世界后,每次接触这种乐器都是身不由己。

关于小提琴,姜离忧有着一段抵触的回忆。

或许是日有所思,当晚睡觉时,阴魂不散的往事缠进了梦境。

姜离忧曾经在小世界中遇见过一个苍蓝眼睛的音乐神童,他注定要成为照耀一整个黑暗中世纪的伟大音乐家。

曾经,注定。

他的名字,叫约瑟芬。

约瑟芬创作第一首曲子,是他在自家后花园玩耍时产生的灵感,那时他只有七岁。

当他站在鸟雀啾鸣的晨露下不厌其烦地打磨着这首欢快小曲时,不远处的灌木丛忽地簌簌抖动了一下,走出来一只九条尾巴的火红狐狸。

“这曲子我喜欢。”狐狸口吐人言,大尾巴甩了几下,匍匐在地上,变成了一位肌肤雪白、容颜瑰丽的美人。

火红的皮毛,幻化成一层薄纱材质的长袍披在他身上。

可怜的约瑟芬,那时候他只有七岁,差点被吓晕过去。可见到狐狸的真容后,他竟忘记了害怕。

狐狸对他说,自己是一位神祇,被他的歌声吸引来到凡世。

“这曲子真好听,你能再为我演奏一遍吗?拜托了,我下次来的时候,会为你带很好吃的浆果。”

玩耍中,狐狸傻乎乎的表现也让约瑟芬忘记了害怕。

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狐狸看了一眼天空道:“我得回去了。有人回宫殿找不到我,该哭鼻子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