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页(1 / 2)

加入书签

“你居然和池修雨当同桌,看来是上次生日会的脸还没丢够,还对他不死心。”

生日会发生的事情是原著打脸恶毒炮灰男配的一个重要剧情点,姜离忧当然也知情。

原主在自己的生日会邀请了池修雨,酒壮怂人胆,他喝醉之后大胆至极,竟然当众向池修雨索吻。

池修雨当然是拒绝了,眼神半是冰冷,半是嫌恶,毫不留情地转身就走。

被拒绝的原主羞愤至极,双手紧握,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要是走出这扇门,我就再也不喜欢你了!”

他的孤注一掷并未换回半个回眸,原主自尊心受辱,大为崩溃,却还是控制不住对池修雨的痴恋,冒着大雨狂奔出门找人,结果掉进游泳池大病一场。

病好后就疯得更厉害了。

闵洛多半还以为姜离忧仍旧对池修雨有意思,看向他的目光充满怒其不争的愤慨。

“座位表是随机排的,我也不知道他是我同桌。”姜离忧轻轻皱眉,“放手,嘶——你弄疼我了。”

他的娇嗔带出了半点微疼的颤意,闵洛就像被烫着似的,迅速松了手。

被他捏住的莹白皓腕留下了鲜明的泛红指印,闵洛懊恼地退后半步,表情后悔。

似是想要道歉,却又别扭得开不了口。

姜离忧揉着手腕,淡淡道:“我是哥哥,不可以对哥哥这么粗鲁。”

闵洛模样沮丧:“……对不起。”

像只垂头丧气的大狗。

寂静的楼道里,慢慢地响起了一道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但楼梯间的两人却并没有注意到。

姜离忧抬眼看向闵洛,神色极为认真:“我已经不喜欢池修雨了。”

那道脚步微微一顿。

“池修雨现在对我来说,就是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他那么坏,对我又不好,我为什么要喜欢他呀?”

姜离忧哄小朋友的本事信手掂来,他站得有些累了,右脚勾着左脚的小腿肚,嘴上甜甜蜜蜜,心里只想回去。

闵洛将信将疑:“你发誓。”

姜离忧信誓坦坦地举起右手:“我发誓,如果我再喜欢池修雨,我就是眼瞎的大笨蛋,好吗?”

闵洛的表情这才有所缓和。

哒——

池修雨单手勾着包,停在了他们面前。

身为原作的主角攻,他的外形条件相当优越,个高腿长,肩宽腰窄,颈背挺拔,身上有种漫不经心的贵气。

池修雨的肤色是冷白的,有种瓷釉般不近人情的冰冷感,俊美无俦的轮廓堪比杂志明星,双眼皮窄且深,看人时恍若十分深情。

他正处于少年向青年过度的时期,两个阶段的气质杂糅起来,兼具少年的朝气勃发与青年的寡言内敛,矛盾而迷人。

也难怪原主为他痴狂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