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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伏笔
“他什么也不肯说, 怎么也不肯张口,碰上根不好啃的硬骨头,这夜有得熬了。”
穿着皱巴巴黑色警服的男人叹口气,屈指隔着玻璃敲了敲, 审讯室里的警员闻声走出来, 男人瞟一眼宗荣, 表情玩味:“很少见你这副模样, 怎么,要找的那个是你身边人?”
宗荣掐灭烟头, 往常光洁的下颌周围生了青灰的胡茬,阴郁的眉眼掩在散开的额发里。没有回答男人提出的问题,他沉默一会儿, 问:“你们找到些什么?”
“我想想……除了制毒用的和一些生活用品外,有一部手机, 你的。”
宗荣皱眉:“我的?”
最的通话记录显示来自他的养父, A城陆老板——陆秉烛。
是金牙偷了他的手机, 可金牙绝不会接通陆秉烛的来电。
见宗荣要走,男人及时喊住他:“里面那小子怎么处理?”
坐在审讯室里的人身材壮硕却表情木讷,习惯性弓腰低头的模样很难让人相信这竟是“蓝水晶”的制毒师。阿齐垂头不言,要不是呼吸时胸膛起伏, 一动不动看模样几乎像是死了。
宗荣坐到他对面,长腿一并干脆搭在桌面上, 他没空和阿齐废话, 只单刀直入:“该把他埋在哪儿?”
阿齐像触了电似的,身体震耸一下,却还是没说话。
“行吧。”对待他人宗荣耐心一向只三秒,立时告罄:“那就扔海里。”
“别!求你……”
宗荣吸一口气, “埋在哪儿?”
“桐乐,镇。”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阿齐双眼通红,呼吸艰难:“那是,故乡。”
故乡,也叫血地。出生时人的一半便死在那,漂泊无定多个春秋的另一半也该埋在那。
宗荣还记得第一次见金牙是在混乱的街巷争斗里,少年活脱脱被打偏了鼻梁,满脸是血丑得震撼人心。如今最见他是在狭窄出租屋的厕所里,坐便器上,整颗头罩在灌满氦气的塑料袋里,眼下青紫表情扭曲,仍旧丑得震撼人心。
宗荣想,这家伙跟在自己身边这么多年,居然还学不会假装体面,活该被埋在鸟不拉屎的偏远小镇里,活该挨着他的穷父母睡在最差那块墓地。
也许几十年,他哥垂垂老矣地出狱,也将死在那里,埋在他们的血地。
下午宗荣开车到了枫山一处别墅区,枫红色的房顶在葱郁的绿里夕阳般沿着烧,远远在山下看着倒真像熊熊山火,不过方圆公里的别墅里只住一人,就算真烧着了,也只烧得死那一人。
烧死了也没什么不好,宗荣不无恶意地想,烧死了陆秉烛,他就自由了。
陆秉烛的别墅里没有一扇锁住的门,也没有一盏亮起的灯,青苔斑驳攀上门廊和玄关,枯死的花园满目萧条,从外部看荒凉又老旧,像被人遗忘了几个世纪一样。
屋内的陈设还算干净,只是太过古朴,锈噬的痕迹到处都是,书架、吊灯、楼梯扶手……沿着螺旋雕花的楼梯上去,身边青黄的墙壁上挂着的不是什么名家名作,而是多幅笔划凌乱、色彩明丽的宣纸画,好几张图画里甚至还出现也许是作画者无意沾上去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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