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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完全不能吃辣的,因为怕她会不高兴,顶着头皮吃,结果辣的浑身冒汗,现在想想,不免为当时战战兢兢的祁臣心疼。
剩下两个菜分别是鲜虾西兰花与翡翠萝卜汤。
当然少不了她的最爱——酱骨头!
端起盛满白米饭的饭碗,咬一口酱排骨。
啊啊啊啊太好吃了!
多少次都吃不腻呢。
叶朝一高兴,吃了一碗半的饭,吃完躺在沙发上,欣赏祁臣收拾碗筷。
感叹着祁臣真勤快啊,她最不爱洗碗了。
老让人干活,自己当大爷,多少有点心虚,她提议道:“祁臣啊,要不买个洗碗机吧,你做饭就够辛苦的了。”
祁臣没回头,声音传来:“不用,我洗洗就好,不费劲的。”
叶朝没听,拿手机在网上选型号,过了会儿手机被抽走了。
两个人吃饭,碗筷也不多,他很快就洗好了。
“叶朝,你别浪费钱,真不用买,以前老家过年,所有的碗筷都我自己刷,加起来小山一样都没事,何况就家里这些。”他把手机放一边,坐到她旁边搂着她,依偎着看电视。
叶朝躺在年轻男人宽阔的胸膛上,心情并不平静。
他说,以前在家里,小山一样的碗筷都他一个人刷。
叶朝从前在老家过年也是家族式的,熟悉的,不认识的都聚到一起,几十号人一起过年。想必祁臣的家里也是如此,只是,他一直都这么过来的?
从小开始,家里的家务都要他做,过年时,所有小孩出去玩的时候,他在寒冬腊月的冬季里一个人刷碗么。
叶朝难以想象这种童年生活,即使她家庭不幸,可在童年期间,起码她那个家也还没有破散,有妈妈疼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是一个该玩玩该乐乐的小屁孩。
可祁臣显然并不是。
他应该是吃了很多苦吧。
叶朝心中,突然浮起一股莫名的胀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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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祁臣的胸膛微微一动,叶朝感觉到了,注意到电视里出现了一位老牌歌星——鼎鼎大名的郑歌神。
蓦地想起了一件事。
“祁臣,你明天有事吗?”
“没有,正常班。”
她看得出来,祁臣很喜欢郑歌神,没记错的话,演唱会演出的日子就是明天了。
眼睛看向公文包,那里面,静静的躺着两张票。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的灵感来源是日剧《宠物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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