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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盛乐还是个皇子,没有自己的封地,身上也没啥正经官职,只靠着他自己的俸禄和爹娘姐姐塞的零花钱的话——

“还不够我养一个百人的精锐小队呢!!!”

他用了三个感叹号以表示自己心中的不平。

这个书中的世界,文人们推崇十分古意的诗词歌赋,当然也没少了大白话写出的通俗小说和文章。

殷盛乐很满意这个世界已经有了标点符号,不然他害怕自己会落到纠结究竟如何断句才正确的深渊里。

“所以我目前打算,先跟普通士卒混熟了,再一点一点把位置升上去,舅舅也很同意这个想法,目前在军中,除了舅舅和军师,还有几个将军之外,没人知道我是七皇子。”

“我就用‘沈七’这个身份参军,倘若哪天阿徽你遇到从这边过去,在瘦岩县歇脚的军人们突然夸起了你有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好弟弟,那你可千万别惊讶。”

书桌的最前头,摆了一个长条形的盒子。

里头放着的,是一串充满了野蛮气息的狼牙项链,原本它们只是被一根兽皮搓成的绳子串着的,现在却被人用一双巧手重新编织,在森白的狼牙下头,坠着鲜红的丝绦。

心里带着些炫耀的意思,殷盛乐写得飞快,得意洋洋地落笔:“送过去的东西里还有一条坠子,是我从那个什么什么颜的部落的头领身上抢下来的,听说是他们那儿祭司一个天神用的,不过咱们可不信什么草原天神,你留着当个纪念品就好。”

信的最后,殷盛乐还不忘明示自己送了一条狼牙项链,让沈徽也还个礼随信过来。

“若是你贴身带的东西就再好不过啦。”

睹物思人好可怜的,更可怜的是自己现在连可以睹物思人的“物”都没有,殷盛乐放下笔,幽幽地叹了口气,他倒是想从沈徽身上偷偷摸个玉佩什么的下来,奈何自己总是稍微有点坏心思就被沈徽给逮住,到现在别说本垒了,连偷亲都只亲到一个嘴角......

殷盛乐把信纸封好。

为了避免沈徽担心,他隐瞒了自己一个半月前就已经进入军营,并且与草原人发生过几场遭遇战的实情。

离开瘦岩县的时候,他把合乐和莲实都留在了那里,方便照顾沈徽的起居,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小兵而已,除了休息日能悄悄回元帅府拿信寄信,其他时候都是睡在军营的大通铺里。

把信交托给管家,请他帮忙寄出去。

殷盛乐打包好铠甲,将长刀挂在腰上,还从厨房顺走一包肉干,想象着收到狼牙项链时沈徽的表情,脚步轻快地恨不能飞起来。

而当信件终于送到沈徽手上时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扎着头发,穿了身跟气质很不相符短打粗布衣裳,灰扑扑地跟众人蹲在地头分辨各种土壤。

他拿着信件一目十行地看完,越看,眉头越是紧蹙。

随信而来的那两家工匠小心窥探他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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