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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不甘心哪!

洛南泽用看一只过街老鼠的眼神扫她一眼,似乎连和她多说一个字都恶心,“蠢女人!”

洛云衢扶着花先蕊,此时,如果眼前出现一座断崖,他一定会抱着花先蕊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当着同父异母弟弟妹妹的面,感受着来自他们眼中的不屑、嘲讽和鄙视,他和花先蕊成了这场家宴里最大的笑话,洛云衢不知道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他感到窒息、羞耻、疯狂地想要逃离。

此时,他眼前出现一个人的身影,那个人曾告诉他,爱情应该像信仰一样虔诚,是绝对的专一和付出,灵魂的契合远大于生理本能,不求一生一世,至少专情。

不求一生一世,至少专情。

多么低微的愿望,却那么高贵。

而有些人捆绑半生,心却早已背道而驰。

洛云衢忽然觉得,财富真是块遮羞布,只要打着它的旗号,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抛却自尊、羞耻、宣泄着连动物都不屑一顾的龌龊欲望。

至少,大部分动物都忠于配偶,扶养后代。

他突然一刻都不想在这呆下去,这里好冷,他要去找那个人,那个愿意让他靠近的人。

一个小时后,步卿允接到洛云衢的一条短信,“下来,我在你家楼下。”语调一贯霸道、让人不容置疑。

步卿允不知怎么,却品味到一缕心酸,他换了身衣服,拿了钥匙下去,出了单元门,在对面的停车位,远远地看见了正靠在车盖上的洛云衢。他今天开了一辆黑色宾利,整个人几乎融进夜色里。

此时,他正低着头,双肩耷拉着,双手环抱胸前,以至于宽大的羽绒服没有完全敞开,上身几乎缩成一团,衬得一双大长腿极有存在感地向前支楞着,他这副样子,让步卿允产生一秒钟错觉,就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可怜兮兮地等人认领。

步卿允一脑雾水地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洛云衢看见一双白色帆布鞋,慢慢抬起头,当看到一直盘桓在脑海的那张脸,不知怎么,迫切地想要用什么来驱逐内里的凉意。

这凉意,就像夜里四九的寒风吹走了他的体温,连带着,把骨骼也冻碎。

他一把把人拉进怀里,声音也颤抖着,“步卿允,我好冷!”说完,他紧紧地抱着他,把头搁在对方肩膀上,直到感觉到对方炙热跳动的心脏,才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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