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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缘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大危机,只怕大半夜的被林臻赶出家门去,急得用两只爪子抱住他的手臂,叫道:“昂,嘤嘤!”

我也听话,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我以后再也不偷玩光脑了,也不偷喝你的酒,你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叫我撵狗我绝不追鸡,你别不要我啊!

林臻没理他,对熊崽子的慌乱视若无睹,继续道:“还有我初恋家的兔子,小小一只毛团,吃得少,不闹人,带出门也方便。而且还特别乖巧,冬天的时候每天都给主人捂手暖脚,像件贴心的小棉袄。”

什么,还有初恋?!是谁?我以前怎么从来不知道!

袁缘又急又怒,脑子里热血冲头,心里呼啦啦窜起一股熊熊燃烧的妒火,烧断了残存的一丝理智。

一阵白光闪过,“咻”的一下他再次变身为人,两只手扒着林臻的膝盖,口不择言地说:“我我我我也会捂手暖脚!不,我不止会暖脚,还、还会暖床,36种花式的,比兔子有用多了!”

小东西,总算现形了。

林臻微微一笑,敛去眸子里的冷意,摸了摸少年头上尚未褪去的毛耳朵:“是吗,那就表演一个来看看。”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回家前也看了视频,但眼睁睁目睹自家熊崽子在自己面前大变活人,冲击力还是不小的。

而且林滚滚变的少年还相当漂亮。上回在河边发现他时身上瘦巴巴得像竹竿,经过一个多月的调养长了一些肉,气色好多了,人也显得越发俊秀,是那种很上镜的巴掌小脸。

皮肤很白,但和白种人那种缺乏血色的冷白不同,是黄种人才有的暖白,身体像用一整块上好的玉雕出来的,温润柔滑,看上去手感极佳。

林臻在娱乐圈阅人无数,这个少年虽然算不上绝色,却很合他的眼缘。尤其是长着和自己如出一辙的黑发黑眸,让他越看越舒服。

袁缘:“………………”

他不知道林臻在想什么,只是一下子哽住了,石化当场。

我是谁?我在哪?我刚才说了什么?我怎么突然就变身了?

完蛋了,这回彻底完蛋了,果然喝酒误事。

不对,林臻为什么这么冷静,一点也没有突遇不科学事件的震惊反应?难道他早就怀疑自己了,刚才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逼他变成人?甚至今晚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刻意安排好的?

袁缘越想越怕,止不住地瑟瑟发抖,先前喝的酒尽数化作冷汗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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