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75页(2 / 2)

加入书签

杜美韵礼貌一笑,转身便走了。一转身, 笑容收敛了, 假笑了那么久, 她也累。杜美韵刚出顾家门口,就和迎面来的陈大红碰上了, 陈大红看了她一眼, 这姑娘还来他们家?不是和她家姑娘有仇吗?想到此,陈大红对杜美韵就没了好脸色。

陈大红虽然受过杜嬷嬷的教导,可毕竟时间短, 加上在山寨长大,所以性子也是直来直往的,不懂转弯,她讨厌一个人,必然是摆在脸上的。就像此刻面对着杜美韵一样,陈大红真是满脸的嫌弃。

不过杜美韵没有看见,如果看见了,杜美韵非得气 死。

陈大红跑进院子,正好和从厅堂出来的顾灵见着了,她道:“姑娘,我刚才撞见那个姓杜的了。”她就是说话也带着对杜美韵的厌恶。

顾灵道:“我们不喜欢一个人,不能表现在脸上,但是可以放在心里。”这要是现代,确实无所谓。但是在古代,层次分明明显,大红这样的性格就怕以后会吃亏,“这样吧,杜嬷嬷而今不在,以后闲着的时候,我让三婶再教你规矩。不过,在我的面前,你还是可以保持自己的真性情的,只是在外人面前,你得学会忍和让,明白吗?”

陈大红道:“是,姑娘放心,我会好好跟三婶学规矩的。”

顾灵最喜欢陈大红的一点,就是她什么话都听得进去。对陈大红而言,只要不克扣她的食物,其他的都不是事情。

顾灵道:“等三婶说你可以出师了,我赏赐更多的美食给你。”

陈大红眼睛一亮:“真的吗?”

顾灵道:“当然。不过大红,除了吃的,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陈大红想了想,然后摇摇头:“没有了。”

顾灵又道:“大红,你今年十五岁了,可想过要一门怎样的亲事?”象国的“婚姻法”也是有等级的。比如说象国有律法规定,女子在十六岁前必须订婚,男子十八岁前必须订婚,但是奴籍不在这律法里面。

也就是说,下人的亲事相当于掌握在主子的手里。

“亲事?”陈大红的眼睛瞪的老大的,“没有没有。姑娘我不想成亲,我也不想生小孩。我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了,我可没有银子和粮食再养孩子。”成亲之后要生孩子,生了孩子之后要给孩子买衣服、买吃的,如果像姑娘一样要去读书的,她还要送孩子去学堂,学堂里更加的费银子……啊……想到这些,陈大红就要疯了,“姑娘,我可不可以一辈子都不成亲?”她从小没有双亲,所以没有家庭的概念,也没有人教她女子长大后就该成亲生子。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