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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周粉。
说来也巧,这天景子絮正独自逛街,没成想就让她看到了这个老爹口中的“叶昭兮”。
周粉在时尚杂志社待得久了,品味也提高了不少,也不像以前一样总是素面朝天。眼下的周粉是经过精心的打扮,正和林拉拉逛完街在咖啡店里喝奶茶。
周粉平日里不打扮已经是个美人,这会儿简直是闪闪发光。林拉拉真是恨死周粉了,为什么同样是人,有些人就长得跟个妖精一样?可除此以外,林拉拉又忍不住吃吃周粉的豆腐,说:“大美人,今天你是我的。”
周粉:“呕。”
逛街永远是女人最爱的事情,即便家里的衣服已经放不下衣柜,但还可以看看首饰鞋包,哪怕是一对小小的耳环,都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可周粉今天出门是打算给董全贺买些东西的。
董全贺这个人其实也挺懒,逛街不喜欢,所以很少给自己买东西。要真的看中了某件衣服,他也就一打起买,挂满衣橱,一件穿过几次便扔,下次换新。有了周粉持家以后,自然是不允许董全贺那么浪费。
逛了一圈,周粉给董全贺买了很多的衣物,也算是十分满意了。
林拉拉自然也是有所收获。
云飞白这个人骚包,可能是男人的共性,他也是不爱逛街的,于是就有特定的几家大牌服饰隔段时间就会送上当即的新品。他就会从这些新品当中挑选一些自己喜欢的穿,其余的退回。
林拉拉没有给云飞白买衣物,而是买了一个男士手镯和袖口。
为此周粉十分不解,“男人戴手镯总感觉很娘。”
“不会啊。”林拉拉好容易挑下来的手镯,说:“他的手特别好看,十指纤细修长,手腕上戴那么一个镯子,可以说是满分的。”
听林拉拉这么一说,周粉也特地给董全贺买了一个手镯。
谁说董全贺的手不漂亮呢。尤其他画画的时候,手上会染上一些颜料,不会显得脏,反而让人觉得很有魅力。
东西买得差不多,周粉和林拉拉就坐在星巴克点了一些喝的。
这次和林拉拉见面,周粉一并提到自己和上古娱乐签约的事情。起先林拉拉还有些意外,不过一想到上古娱乐的当家人就是董全贺,也就见怪不怪。
“所以你这是要进军娱乐圈,开始自己辉煌的一生了?”林拉拉挑挑眉。
周粉耸了耸肩,“我真没有想那么多,不过董全贺一直怂恿我签约,我想着也没有损失,就签下了字。”
“就签下了个字?那你不知道自己把自己卖了呀?”
“我把我自己卖给我老公吗?”周粉笑嘻嘻地,“那也不亏呀,因为他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周粉父辈的事情你们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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