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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把合同往桌上一放。我知道你们什么意思,但是我在手下签约的作者,在签约合同里都有过约定,不准找枪手,也不支持工作室创作模式。

这话一说,马鑫的脸色变得极难看。

所有吗?

玉叶也忍不住问。

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各家网文平台挖那种有潜力、但是还没有大红大紫的写手,作家有没有和创梦签约可以在网站上看到标记,但具体连胜手底下签约的作者有多少,只有三十层自己知道。

如果连胜说的是真的,他们的挖角就必须要排除三十层签约的人了。

是的。

天在云端在一旁点头,一旦签约到连总手底下,是不能引起任何著作权纠纷的,小说的著作权必须是签约作家个人所有,不能以工作室或者公司名义拥有。

坐在天在云端对面的酱汁鸭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大概觉得连胜这是在断人财路。

我知道现在圈子里乱像频生,我也不管其他人是怎么做的,反正在我这里,写作不能是集体模式。

这条路不好走,所以她只在乎路上和她一起走的是什么人,天在云端老师作为科幻小说领域的标杆人物,他可以不写,但绝不能滥竽充数。

连胜看了眼天在云端,目光里鼓励,也有警告,他在这个领域走了十年才走到现在,必须得珍惜羽毛。

天在云端默默点头。

连胜笑着扭过头,重新向马鑫伸出手,不是说还有一份驻站的分成合同吗?给我看看。

畅快看书是来挖角的,如果这时候再说不买断我们就不谈了,势必要得罪天在云端,更何况还有连胜这么个狠角色在这里。

哪怕马鑫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从公文包里拿出第二份合同。

这是一份A类作者的合同,也就是行业内常说的A签,属于每个网站头部作者才有的特殊合同,并不是制式的,每一份的约定条款都不一样,数量极少。

历来,只有比较有影响力的作者才有底气去和平台谈条件。

A签被交到了连胜的手上后,玉叶和马鑫都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来之前到处打听过,知道天在云端平时和社会接触很少,生活单纯,全职之前还生活在小城市,之前被无良的出版商骗走了五年的版权自己都不知情,是比较容易攻克的头部作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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