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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梦外的同行都厌恶她。
外界皆传,她视手下签约的作者为禁脔,把每个作家都看得死死。没有一个和她签约的作者能逃出她的魔爪。
从出席活动到衣食住行, 她监控到方方面面,哪怕是手底下作者写在白纸上写的几个字, 都是作家经纪部代理的范围。
创梦文学的作者们也不见得喜欢她。
因为大内总管的存在, 头部作者的资源被整合, 底部作者的资料也被摸排清楚, 整个创梦的资源也因此被合理化分配,告别了过去小作坊时的经营模式。大作者的路子越走越顺,小作者除非惊才绝艳或者非常勤奋,否则越来越难以冒头。
没有几个人会自省,承认是自己才能平庸或者不够努力, 他们只会责怪她, 怪她为了赚钱只知道捧手底下的人。
创梦的读者们, 更是都在背后称呼她老妖婆。
在他们的心目中, 她就是个日复一日地逼着作者们更新的冷血资本家、但凡有了点成绩的作者一断更,必定会被她挥舞着小皮鞭催文。
她就是哈利波特里的You-Know-Who, 那个名字都不能在创梦论坛里提起的老妖怪,只能用大内总管来代替,以免一谈及就被删帖。
没有人喜欢被人讨厌, 连胜也一样。
她也想走一条满是鲜花铺就、人人热爱的平顺道路。
但是这条路如果她不走, 也许就会有更多的人和迷路的雪一样,永远迷失在路上,根本不清楚自己能走多远。
现在,连胜手中握着所谓的合作协议,再一次被那种不受欢迎提防目光审视着。
如果眼神能说话, 那此刻她的耳边一定在不停地被碎碎念着快点滚蛋。
这份买断合约对一般的作者大概有点吸引力,但是对天在云端老师来说太掉价了。而且,如果是前几年的市场,想用买断来捡漏不稀奇,现在这种合同,除了急着用钱的,谁愿意签?
连胜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目光,目光只在前几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上扫过就放下了合同。
著作人身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天然不可剥夺,能分割的只有授权时间。
所谓的买断,实际上就是将著作权所含所有权利的授权时间约定在一个你死了都拿回不来的时间范围内。
这种买断,卖出版权的作者不能参与后期运营的任何分成,也无权干涉自己版权的任何运作,属于一锤子买卖。
有些作者,是真的有潜力,一眼能看到未来成就不可限量的那种。
有些作者,是真的有野心,从一开始出成绩,就能看出他们对于写作事业的在乎和认真。
这些作者,在写出第一本书时可能寂寂无名,他们卖出去的第一本书也许是被人捡漏,用很便宜的价格买走。
但是过几年,到了他们的创作高峰期,当他们其他的作品知名度起来了,就会带动之前卖出去的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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