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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读者甚至因此脱了粉,觉得他为了金钱选择下跪赚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大神了。

连天在云端这个级别的大神都受到这样的对待,其他科幻作家对在网络上连载小说就更加谨慎了。

能在这个圈子里熬出来的作家普遍都爱惜羽毛,写科幻也是出于热爱,不是有特别好的条件,宁愿继续清贫,也不会孤注一掷。

实际上,若不是天在云端之前被长期合作的出版商骗了版权,一下子不知道去哪里写书了,也不会被连胜捡了便宜,忽悠到创梦来写作。

他这样级别的作家,只要一开始写作,还没完稿就已经被各大出版商约稿了,根本不愁吃饭的问题。

也因为如此,他其实对网文圈的交易方式不太了解,什么买断制、什么分成制,什么约稿分稿的

对方解释的越多,条件越丰厚,天在云端就越迟疑不定。

要不,你们还是和我的经纪人商量商量下吧。

思忖了一会儿,天在云端最后还是决定找连胜。

她一直在网文圈里发展,应该对这些更熟悉。

他本来就该找连胜陪他一起来谈影视版权的,毕竟连胜曾经帮过他,他还和连胜签了经纪约,对外连胜就是他的代理人和经纪人。

可几个月前,他刚刚对连胜告白失败,他实在不好意思面对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相处下去,只能后悔自己一时冲动,实在不该因为对方是自己的理想型就这么贸然告白的。

您说的人,是创梦的连胜吗?

听到天在云端的回答后,马鑫和玉叶对视一眼,礼貌地问。

啊,是的。

天在云端掏出自己的手机,点了点头,她是我的经纪人,我觉得应该和她谈谈条件。

我建议您不要这么做!

马鑫连忙打断天在云端的动作,创梦不可能愿意您和我们签约的!您可是创梦在科幻频道最大的招牌,如果您找了连胜,连胜不会尽心尽力为您争取利益,反倒会想尽办法搅黄我们的合作!

不会吧?

天在云端愕然地看着马鑫,我和创梦签的是单本约,他们不能决定我下本在哪里写。连胜虽然是创梦的高管,但她同时也是很多网络作家的经纪人,我们这边的收益她也享受分成的,为什么要搅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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