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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足够大,大到她固执地认定重逢几率等于零,甚至都忘了,两人得有两年的时间,相隔不过一条马路。她以为,那条马路,已经是咫尺天涯。

陡然听到那个名字,周天觉得时间静止了。但她是周天,依然能做到把僵滞的心和得体的表情协调得天衣无缝,她跟大家彼此简洁地自我介绍两句,聊了起来。

路上堵了,梁嘉树开着陈思阳淘汰的旧车,虽然算是二手车了,但价值依旧不菲,到他手里,无非代步工具。他对今晚的聚会没有半点兴趣,这些各种二代聚餐结识新朋友的场面,梁嘉树不适应。

对于不考研不出国的普通大学生来说,大三,是在为自己步入社会打基础的重要节点,简历满天飞,实习各处跑,大学生活仿佛下一秒就要结束。而对于医学生来说,这仅仅是个开始。

梁嘉树被陈思阳逼着来的,在陈思阳看来,儿子越来越古怪沉默,从高二那年突然坚持要转北京不再回附中开始,他几乎连话都懒得说,除了必要沟通,你几乎感受不到他一丝主动开口的欲望。

陈思阳怕他念书念傻了,可梁嘉树在医学生里依然是最亮眼的存在,老师说他不去学数学真是太可惜了,同学说他不去学金融挣大钱太可惜了,什么样的声音,都影响不到他,梁嘉树在自己的轨道上从无偏差。

他进来时,第一眼就看到了周天,一秒钟,仅仅一秒钟而已,他就把目光从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年轻女孩子身上撤了回来。

不是因为他认出了她,仅仅是因为礼貌礼节。

梁嘉树没有认出周天。

他当然认不出她了,妹妹头,洗到发白的校服,一张未加修饰的脸。眼前的周天,长长密密的蓬松卷发,没有了流海,英气的野生眉,烈焰红唇,像能引起高浓度怀旧情绪的复古港星,她漂亮到任何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她两眼。

周天认出了他,梁嘉树五官没怎么变,只是更有一股清隽,轮廓更鲜明,他还是那么英俊,带着一种年轻男人的味道,在开口和大家打招呼的时候,她发现,他的声音有些哑沉,周天觉得自己可以清楚地听到自己的每一次呼和吸,空气中,仿佛带着某种令人心碎的气息流转。

这不公平,她认出他,无论到什么时候她都能认出他,他是梁嘉树,是只能藏在心里而不可以辗转于唇边的一个名字,她喜欢他,她恨他,她努力忘记他。他是她高中岁月里最有意义的一节,不管这意义是好,还是坏,他来过,他又离开。

可他已经不认得自己了。

他那一眼,不过是在看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孩,出于礼节,他还是那么好教养地挪开视线,绝不会轻浮地说出一句“美女学霸”。

他忘了自己,从毅然决然真的离开附中的那天开始算起。

周天几乎被这种酸楚呛伤眼睛。

那种强烈的报复心,也就几乎在这一刻,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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