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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子当然没什么可看的,好看的是他身下的白狼。

  纵然白狼现在还小,但那一身打理的光亮顺滑的皮毛,还有线条流畅修长的脖颈和四肢,仍旧能让人一眼看出这是一匹十分难得的好马。

  即便是不懂马的人,也能知道这匹马价值不菲名贵非常。

  当然更重要的是东子昨天晚上休息的时候特地把白狼好好洗刷了一遍,所以现在在一众灰头土脸的坐骑中,原本就出色的白狼显得更漂亮了。

  东子挺着胸脯骑在马背上十分得意,沉醉于众人羡慕的眼神中不可自拔。

  小孩子的想法总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他走着走着便起了别的心思,越发想让人比较出白狼比皮皮虾出色的地方。

  于是轻点马腹快走两步,从距离宁玥半个马身的地方走到了她身边。

  谁知才刚走过去,皮皮虾就转头噗的一声对白狼打了个响鼻。

  东子皱眉,正想让宁玥好好管管皮皮虾,白狼就忽然放慢了速度,又退回了距离皮皮虾半个马身的地方。

  “嘿,”东子不满地拍了拍白狼的脖子,“走,跟上它!”

  白狼犹豫片刻,又哒哒哒地跟了上去,却再次被皮皮虾喷了回来,这次说什么也不肯往前了。

  东子气的嗷嗷叫:“你是狼!它是虾!你怕什么!”

  白狼自然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只是闷着头老老实实的跟皮皮虾保持着距离,宛若跟着大哥的小弟。

  甄大甄二兄弟在后面哈哈大笑,东子自觉丢人,拿白狼又没办法,只能去骂皮皮虾:“欺软怕硬!”

  皮皮虾却毫不在意,反而把头抬得更高了。

  …………………………

  一行人进城走了没多久,忽然听到前面一阵热闹喧哗的声音。

  宁玥还以为是有什么好玩儿的,过去以后才知道,原来是有个人自己往头上插了草标,卖身治腿。

  卖身葬父什么的宁玥听过,卖身治腿还是头一次听说。

  原来那卖.身之人是个年轻人,今天才刚从别处过来的,只比宁玥他们早一点儿进城,拖着一条半残不残的断腿坐在街边,面前摆着一幅写满了字的白布。

  寻常百姓很多是不识字的,不过这没关系,那年轻人自己一遍一遍的将自己的经历说了出来,所以大家几乎都已经知道了。

  据他所说,他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一直靠有空的时候偷偷去学堂外偷听才学会了读书认字。

  学会之后他就帮着别人记账或是写信挣些银钱,养活家里的一家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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