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53(2 / 2)

加入书签

  最后贺初言选择了那只兔子。

  傅凝雪写的是关于成年人的一个梦境,他梦到自己从黑暗中醒来,变回了十四五岁的模样,看到父母尚且年轻,头上未曾出现白发……

  他看到镜子里自己倔强叛逆的表情,因为不满而将母亲狠狠推开,导致她撞在桌角上,鲜血淋漓,从此一只眼睛看东西再也没有从前清晰……

  梦中的他泪流满面,一直心存愧疚,悔恨……他抱着母亲嚎啕大哭,希望得到原谅。

  结尾处,主人公醒来,抹掉泪痕,起床为墙上挂着的照片,点上三支香。

  那是他的母亲。

  傅凝雪这才点出她选择这个题目所要表达的含义 。

  ——有些事情,悔之已晚,再无可能触及。

  傅凝雪写完审核修改后重新抄写一份,把之前那张折好放进口袋,拿着新写的作文起身交卷。

  用时两个小时,她是第一个交卷离开考点的人。

  彼时贺初言才写了两千五百字,还没写到他要写的重点。

  看到傅凝雪起身交卷潇洒离开的时候,贺初言莫名觉得那背影有点帅?

  贺初言的心里响起一句话——好厉害的女孩。

  贺初言边写边想,还好他此次目的是来上海玩的,并不是必须得那个一二等奖什么的,所以没什么压力的贺初言没有再多想,心无杂念的贺初言竟然写的比之前要顺畅许多。

  贺初言是踩着时间线交卷的。

  傅成林在学校外面的奶茶店等着,看到妹妹出来,拿着热奶茶走过去递给她,没问她考得怎么样。

  “冷不冷,喝点奶茶,贺初言那小子呢?还在写呢?”

  傅凝雪点头,插入吸管喝了一口说:“我提前交卷了,他们都还在写呢,等下他吧,也没多久了。”

  “行,一会儿你有什么安排?”

  “我想去电脑城逛逛。”傅凝雪想买电脑。

  手机买了后,她就对电脑念念不忘,没电脑真的太不方便了。

  她已经决定先斩后奏,理由都已经想好了,就说和上海的各位老师聊过后,发现这里对计算机方面的事物很看重,而且不用手写稿子,打字会快很多,也比手写方便,在网上浏览学习上的知识更快速,一台电脑便知天下事吧啦吧啦。

  总之,买电脑好处多多。<br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