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0页(1 / 2)
“看到了吗?一个棒球运动爱好者,一般都会买齐棒球、手套、球棒这三件套。”
“可这里只有饭田先生的棒球和棒球手套。”
“那他的棒球棒去哪了?”
“这……”高木涉动手在这房间里找了找。
还真的只能找到棒球和棒球手套,找不到棒球棒。
“难道……”
高木警官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是被凶手拿走了?”
“没错。”佐藤美和子点了点头:
“刚刚浅井跟我们说过,死者后脑勺的位置上有程度不轻的钝器打击伤。”
“而且他还推测,致伤工具应该是一种木质类棍棒。”
“木质类棍棒……”
“说的不就是那杆离奇失踪的棒球棒吗?”
佐藤美和子信心十足地给出结论:
“凶手一定是在作案之后,把那根作为凶器的棒球棒从现场带走、并处理掉了。”
“这……”高木警官又憨憨地愣了起来。
他又发现了一个令其疑惑的地方:
“可凶手不是把匕首给留下来了吗?”
“既然他想到要处理凶器,为什么只带走棒球棒,不带走同样作为现场的匕首呢?”
“很简单。”
佐藤美和子微笑着给出回答:
“因为一般凶手处理凶器,目的是抹消自己可能在凶器上留下的痕迹。”
“而这个凶手处理凶器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帮助伪造现场。”
“你想想,如果一根带血的棒球棒留在屋子里,又被警方找到的话。”
“警方还会如他所愿,相信这屋子里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唔……”高木涉还是有些不能理解:“那直接把棒球棒扔出屋外,跟那柄匕首丢在一块不就行了?”
“不。”佐藤美和子摇了摇头:
“高木,等你案子办得足够多了,你就能凭经验注意到:”
“一般的凶手持械作案,都只会自带一种凶器。”
“而棒球棒和匕首,是两种凶器。”
“出现两种凶器的案子,一般都是凶手在室内杀人时,因为与死者搏斗纠缠的需要,顺手从现场拿的。”
“更不要说,棒球棒本身体积庞大。”
“从常理上判断,少有人会自己携带棒球棒上门作案。”
“所以……”
“如果他把棒球棒也留在现场,我们警方势必会怀疑,这个棒球棒是他从现场附近顺手拿的。”
“而附近什么地方能拿到棒球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