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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先生吃羊排吗?”

  ......

  寇琛还有些适应不了大家的热情,毕竟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专门为他举办的party,过去生意场上的名流舞会倒是参加过不少,但他不觉得这种虚与委蛇的交际有什么意思。

  今晚的party是陆蔓蔓为他举办的,他还特意精心打扮过呢,穿上了自认为最帅的一件高档定制西服,头发抹了啫喱,就连以前见重要客户都没有这般慎重过,他很不喜欢西服的束缚感,平时穿着从来随意。

  而不远处的青草坪舞池边,在原修无数次笨拙地踩了陆蔓蔓的脚以后,她终于一把推开了这臭男人,生气地说:“You stupid jerk!蠢货!”

  原修摊开手,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啊,他会玩枪会玩斯诺克还会国际象棋但就是不会...跳舞。

  施纯如举办的那些个社交舞会,他从来不参与,觉得蠢爆了。

  现在他自己才是真的蠢爆了。

  路易斯走过来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我们家蔓蔓小宝贝从小就喜欢跳舞,踢踏爵士华尔兹...以后可够你学的。”

  “我不学。”

  原修觉得自己还是得有点子男人的尊严,不能总围着老婆转,跳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他绝对不会学跳舞,绝对!

  “哼,这个蠢货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暂时不想理他。”

  路易斯只好让陆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侧头,却看见寇琛站在不远处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带歆羡地看着他们。

  路易斯对寇琛其实心怀感激,得知那天飓风天气是他和原修帮忙将陆蔓蔓接了回来,路易斯便不再计较北海道发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蔓蔓,这是你为寇先生举办的送别party,去和他跳个舞吧。”路易斯拍了拍陆蔓蔓的肩膀。

  听老爹这样说,陆蔓蔓望向寇琛。寇琛立刻站直了身体,放下酒杯的时候险些弄洒,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陆蔓蔓朝他走了过去,紧着一颗心问道:“寇先生会跳舞吗?”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最常见的两种娱乐活动,一个是去录像厅看香港电影,另一个就是去歌舞厅跳舞。

  开玩笑,寇琛当年在学校里可是自己组建了摇滚乐队,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然而...这都多少年了啊,自从仲清离开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跳过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个青春岁月的电吉他,也被扔进了地下室,不见天日。

  他的青春,早就已经随她而逝了。

  面对陆蔓蔓的邀约,他踟蹰着:“我...不太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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