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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了一眼曦禾,他似乎对宋杭之风衣上的纽扣有了兴趣,正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

Louis嗓子有些干,咽了唾沫,道:“现实生活中,这种品质会令曦禾显得比较......呃......比较特立独行,我猜他也许会觉得幼儿园里的孩子太幼稚,因为他们只会玩泥巴。但是,当然,如果参加国际象棋比赛,能够洞察人心,总是一项有益的技能。”

Louis是个在加勒比地区长大的华裔,讲一口熟练的西班牙语跟法语,如今在UCLA念心理学,会找一些part-time job补贴生活费。她很喜欢Miss Song这位雇主,她很大方,而且性格温和,更重要的是,她有界限感。有的雇主只愿意提供一份工资,但是会要求你承担两个人的工作量,对于处在求职市场弱势地位的大学生而言,遇见这样苛刻的雇主是家常便饭,因而Louis便显得格外幸运,她很珍惜这份兼职。

而曦禾则继承了母亲的温和。大部分时间,他都会独自捧着小画册或者是故事书什么的,在角落里阅读。虽然Louis怀疑他是否真正读进去,因为帕丁顿熊之类的画册在这个小男孩眼中,可能会显得很可笑。

至于曦禾身上的那部分早衰的灵魂(好吧她承认自己并不喜欢一个三岁小男孩用那种仿佛洞穿一切的慧黠眼神去观察自己),也许是继承自他那位神秘的父亲。

Louis很少听见自己的雇主提到孩子的父亲。她猜曦禾的生父恐怕是某个位高权重的celebrity,家中有一位门当户对却同床异梦的妻子。

那么Miss Song呢?她也不是灰姑娘。Bel Air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生,独自带着孩子生活,Miss

Song符合每一条,甚至比她们中间大部分人更有钱、更有背景。她年轻、优雅、低调,虽然开一辆二手雪佛兰,但Louis知道Miss Song家中的一只古董白釉胆瓶,恐怕便价值一栋比弗利山庄的别墅。

无论如何,Miss Song是不一样的。

“Louis,多谢你这半年一直照顾曦禾,他看起来被你照顾得很好。”宋杭之笑道,“你从前未有机会来S市吧?不如我带你在这里转转,S市是我母亲长大的城市,我自己直到这几年才是真正回到这里,但好像对这里的很多街道跟小店,都很熟悉。”

Louis知道Miss Song是港岛人,在港岛度过了童年和少女时代,她所熟悉的街道跟小店,理应是港岛的街道跟小店。

她只是刻意遗忘了这一段记忆,甚至将这段记忆里的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移植到另一座城市。

Louis在UCLA主修的是心理学,她知道,遗忘是人体自我防御形式的一种。Miss Song也许在港岛经历过一段痛苦的人生,令她甚至都会在潜意识里,尝试慢慢地遗忘,去克服这段经历带来的创伤。

“当然,我相信Miss Song会是最好的向导。”Louis笑道。

宋杭之亲了亲怀中孩子的额头:“我们曦禾也是第一次回家,又拿了奖牌,妈妈带你吃蝴蝶酥好不好。很漂亮的,像一只金色的蝴蝶,甜甜脆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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