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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原主并不是个同性恋,他只是单纯地喜欢美人而已,并不涉及到身体关系。
其次便是,原主在饭桌上的时候被灌了不少酒,他的酒量并不算好,那个时候说是烂醉如泥也不足为过。
而陆晓峰喝得并不多——至少没有多到可以被一个已经醉得昏迷过去的男人强暴的地步。
且不说在烂醉的情况下男人根本无法有正常的反应,单是从原主醉得已经晕过去这一点来看,他就不可能对陆晓峰做些什么。
至于陆晓峰的撕裂伤和他体内的液体,想要达成这两点再容易不过了。
事实上但凡当初原主认罪不要那么快,他也不会被收监判刑。
说到底,还是原主的心肠软,他是个很讲义气也很温柔的男人,看到哭得肝肠寸断的陆晓峰时,他没有怀疑过对方是否说谎。
被娇养着长大的原主其实并没有见过什么社会的黑暗面,对人性他也没有看得太透,所以他压根就没有怀疑过,陆晓峰会陷害他。
他以为自己真的在醉酒之下做了对不起陆晓峰的事情,所以便心甘情愿地承受他应该承受的惩罚。
谁又能想到,一个混娱乐圈的纨绔子居然会这么单纯?
不过现在戚妄来了,那一切便不会再发生了。
就在戚妄准备摸黑回自己房间的时候,客厅的灯突然亮了起来。
雪亮的灯光驱散了黑暗,陡然间亮起的灯光让戚妄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还没有等他睁开眼睛,便听到了一道欢快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叔叔,你回来了,锦诺好想你呀!”
戚妄睁开了眼睛,只见一个穿着粉色兔子睡衣的年轻女孩蹦蹦跳跳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她的速度很快,没一会儿的功夫便到了戚妄的跟前。
小姑娘要比戚妄低上许多,身高不过堪堪到戚妄胸口的位置,跑到戚妄跟前后,她仰起头来看着戚妄,娇声娇气地开口说道:“小叔叔,你又长高了,你这样子锦诺没法跟你说话,你头低下来一些好不好?”
小姑娘的声音娇娇软软的,如同棉花糖似的,软绵绵的,带着丝丝缕缕的甜意,她就这么站在戚妄的面前,仰着脸看着他,那双嵌在脸上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眼睛里面充满着浓浓的依赖之意。
面前的这个小姑娘就是程锦诺,已经重生了两年,并且对戚家人充满了憎恨的程锦诺。
看着面前这个演技浑然天成的女人,戚妄没有在她的身上找到一点儿的破绽,无论是从眼神还是到肢体,都看不出来她对他憎恨。
她看起来真的就像是一个单纯可爱对叔叔充满依赖的十七岁少女。
如此高超的演技,也难怪会把原主蒙骗过去,单看她这样子,任谁也想不到她今天设了一个局,要以此来毁掉原主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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