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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月樱,你怎么会这么蠢!

盛月樱懊恼地锤了锤头,她觉得自己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穿书女,明明知道剧情,明明已经握了一手好牌,她怎么就生生地把牌给打烂了?

男主角固然很好,但是反派可比男主角香多了,毕竟谁不喜欢一个对其他人不假辞色,只对自己温柔的痴情反派呢?

不行,她不能继续放任这个错误继续下去,戚少云已经踩在了自己的底线上,她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男人跟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

就算是反派但是道德感依旧很高的戚妄是不会跟一个与他人还存在婚姻关系的女人在一起的,但如果她恢复自由身的话

想到这里,盛月樱犹豫了一下如果自己和戚少云分手了,但是戚妄这边儿又不愿意跟她在一起呢?若真是这样的话,她怕是要鸡飞蛋打了。

然而她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这个念头就被她扔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不会的,书中写的明明白白,戚妄是个极为痴情的男人,只要爱上一个人,他便永远都不会改变,他会为对方付出一切,即便是自己的命,他也在所不惜。

反派之所以迷人,让许多读者神魂颠倒,便是因为他们拥有着足够的魅力,可以让人忽略掉他们的不足之处。

的但是盛月樱却忘记了,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现实不会像是小说一样,人物会一直遵循着自己的人物设定去做事儿,在她进入这个世界的那一刻开始,这便已经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了。

哪个真实世界的人类会拥有一个从头贯彻到尾的人物设定呢?

***

闹闹,许久不见,你有没有想我呀?

老槐树的自尽给桃夭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哪怕已经回到了学校,她每天仍旧是无精打采的,看着学校里的那些兴致勃勃谈论着自己又杀了多少变异生物,说着那些变异生物的弱点是什么,惧怕什么的经验时,桃夭差点儿都遮掩不住自己的戾气。

为了缓解心情,桃夭翘了下午的课,跑去找了甜甜和闹闹两个小家伙。

被好好养了大半个月的时间后,甜甜和闹闹两人完全就像是变了一个模样似的,瘦伶伶的身体长了不少肉,看着比过去可爱多了。

相较于甜甜这么个普通的人类小姑娘,桃夭自然更喜欢闹闹这个同类,她一进门就把闹闹抱了起来,吧唧吧唧地在他头上亲了几口。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闹闹对桃夭也熟悉了,被她抱起来不像是过去那样毛都要炸了起来,不过他还是有些不太习惯桃夭的热情,无奈地擦去了额头上的口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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